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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3-01-11 10:21: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渭滨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其中:工作类信息48条,部门预决算4条。

2、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务公开信息层层把关。2022年公开的所有信息中,未出现和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也未发现保密信息泄密。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继续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载体作用,认真对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着重加强实用性信息公开,加大公开深度广度,继续做好重要文件、工作动态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5、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局年度考核,将全年信息报送任务分解到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定期汇总、适时通报。

6、建议提案:2022年,我局收到区人大代表建议共1条。我局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按期给提案人予以书面答复,并当面征求了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截至目前,了,承办的1件区人大代表建议已按要求办结,代表满意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

行政强制

 /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部分公开内容不够及时等问题。2023年,我们将时刻紧盯省、市、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一是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持续巩固提升基础信息公开质量,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面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加大重大决策预公开力度,确保依法主动公开事项权威、及时、准确、全面地动态更新。二是持续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提升内容质量,增强影响力。三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进一步优化完善、提高公布质量,严格按时间要求更新单位文件及工作动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区医保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