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渭滨区人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将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纳入目标管理和年度工作考核,建立了公开监督机制,拟定了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的工作计划,将任务分解到了系统各单位和相关科室,加大了政务公开的宣传和工作力度,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没有发生因政务公开或公开不及时造成的事故和群众投诉。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我局共上报基层动态信息77条,采用22条;人事信息6条;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信息23条;就业信息49条;社会保险信息25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渭滨区人社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按要求及时公开标准目录中的事项,并根据实际情况主动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渠道、缩短公开时限、创新公开方式,以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将信息公开不断推向深入。
4、平台建设工作: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我局信息公开目录,并积极利用新媒体,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发布政府信息。
5、监督保障: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实施,政策法规股协同做好审查工作,确保公开属性标注得当。从健全工作规范、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入手,切实做好人社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等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人社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6、“建议提案”栏目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2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3件,均按期按要求高质量办理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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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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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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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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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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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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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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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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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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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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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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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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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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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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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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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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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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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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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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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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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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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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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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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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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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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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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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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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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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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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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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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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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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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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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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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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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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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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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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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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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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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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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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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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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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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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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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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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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着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一是信息公开的数量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强大合力;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依法及时地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