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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4-01-17 15:43:2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渭滨区财政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以“三个年”活动为抓手,主动作为,拓展财政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推进财政信息主动公开,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升财政信息公开的影响力,为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2023年,通过各种渠道公开发布和更新信息200余条,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涉及“基层动态、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政府债务、区政府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政府信息、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基层单位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农补贴”信息97条,市财政局网站公开信息17条。通过各种途径公开的所有信息中,未出现和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也未发现任何保密信息泄露。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局长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负责人,成立了由党组成员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渭滨区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内容审核及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和保密审查,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均通过爱渭滨APP、渭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宝鸡市财政局网站对外公开。

(五)监督保障。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做到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各类公开信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较好,但还存在信息公开宣传工作有待加强、个别栏目更新时效性有待提高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聚焦民生热点和财政改革发展重点,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做好主动公开工作,高效及时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采购信息、涉农补贴等信息。二是继续完善规范各公开栏目,更加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推进财政政务公开,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