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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24-01-22 09:57:4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渭滨区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全面推动卫生健康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2023年,区卫生健康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9条。其中:工作动态公开类信息45条,重点领域卫生医疗信息47条,公共资源配置医疗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12条,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信息25条,财政信息部门预决算2条,基层单位预决算18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区卫生健康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结1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着力深化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工作。三是围绕群众最关切、最直接、关系最密切的一系列问题,通过政府网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责任范围内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坚决避免空白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的出现,提高政府网站服务水平,保障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获取信息的权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区卫生健康局无公众微信号、微博等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依托区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子网页予以公开,接受区政府办的监督。

(五)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为区政府办,区卫生健康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审核机制,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信息发布需经过编辑人员编辑、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三道流程,确保信息发布质量。积极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区政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水平。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畴,通过严考核,明奖惩,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3

行政强制

/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及时性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足。

改进情况:一是我局将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机制,及时更新,并采取多种形式予以公布,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提高主动公开水平,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作用,及时、准确、规范发布信息,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二是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认识,通过参加培训等手段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