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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 2024-01-23 17:12:1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渭滨区乡村振兴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回应社会关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乡村振兴各项工作透明度得到有效提升。

(一)主动公开。2023年,通过渭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乡村振兴栏目、单位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公开防返贫动态监测和有效衔接政策更新、新纳入监测户名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雨露计划”补助名单等相关信息,为公众获取乡村振兴工作提供便利。2023年共计主动公开信息76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35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成立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从编辑、审核到保密审查进行逐级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未设网站和微博,政府信息公开通过渭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渭滨乡村振兴”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外公开。

(五)监督保障。明确专人负责,实时更新乡村振兴最新政策、省市工作要求和我区乡村振兴工作动态,对拟定公开信息进行事前保密审查、事后监督检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所有公开信息准确无误、符合要求。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务信息发布量少,相关业务股室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有待强化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提前谋划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公开内容审核把关,积极组织政务公开相关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实效,突出重点,加强对社会、脱贫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回应,规范政策解读内容,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