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宝鸡市渭滨区城区统一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渭滨区城区统一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6-01-15 08:49:2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我局始终坚持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坚强引领,深入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全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各项配套制度,按时更新公开信息,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依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2025年度,我单位聚焦政策法规、重大决策、组织机构、人事信息、基层动态等公开信息,精准对标政务信息公开栏目类别,全面、及时、规范推进各类信息的主动公开与动态更新工作。同时,以政务公开为重要抓手,向社会公开单位核心职能、阶段性工作成果等关键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各界与群众的关切,为有序推进旧城和城中村改造工作营造透明的政务环境。2025年共收到区政协委员1件提案,对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判,圆满答复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配合和住建局完成提案1件。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5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仍由局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统筹推进;严格依照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及时主动更新党组成员信息及各股室业务范畴内容,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审核发布各项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单位主要信息公开平台为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平台对外公开信息均严格遵照“三审三校”工作规范完成全流程审核把关,确保更新信息无误,以规范透明的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与疑问。

(五)监督保障。为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畅,工作人员积极加强与信息公开部门沟通联络,统筹组织局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文件要求、常见易错事项、信息编辑要点开展专题学习,对业务内新进人员及时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标市、区工作要求仍有差距,突出问题集中在公开信息的覆盖面不够宽泛,内容丰富度不足,质量提升空间较大。

2024年度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除公开局业务阶段性进展和成果外,围绕自身工作主题,丰富公开内容,例如转载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市更新工作的最新指示、主题党日活动等,并强调政务公开的重要性,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