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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渭滨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6-01-15 10:32:42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渭滨区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提升了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区政府网站应急管理栏目2025年共计主动公开信息87条,涉及工作动态、预警提示、行政执法公示等多方面信息,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2025年度收到区政协委员《关于提高城市防汛体系建设的提案》(第86号)一件,我局主动对接、积极沟通,扎实推进提案办理并及时完成答复,答复满意度100%。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度,区应急管理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明确责任体系,由局办公室、应急管理股负责日常工作推进。信息发布实行三级审核制,经拟稿人初审、分管领导二审、主要领导终审后方可公开报送,应急管理股统一存档管理稿件审签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强化实用信息公开,拓展公开深度广度,抓实应急管理栏目重点领域公开工作,通过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提供便民服务,同时接受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股监督。

(五)监督保障。我局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和顺利推进。注重提升业务能力,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加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掌握信息公开的基本程序,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发布时效性不强,部分内容滞后;二是公开内容针对性不足,重点领域信息不够细化。新年度,我局将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精准施策提质增效:一是规范发布时限管理,建立动态提醒机制,明确节点与责任,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二是提升公开针对性。围绕群众关切领域,细化公开清单与标准,保障公开信息贴合需求、实用易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