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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渭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时间: 2026-01-15 14:59: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现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渭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涵盖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公开申请情况、复议诉讼情况、问题改进及其他事项等内容。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5年,我局多措并举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宣传工作,成效显著。线上方面,在区政府官网及时更新单位简介、基层动态、政策解读等内容,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条,含基层动态65条、重点领域财政信息8条、优化营商环境信息4条;依托“‘渭’您服务”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服务类信息1016条、共262期,其中原创98条,被中央、省、市媒体采用55篇。线下方面,升级区行政审批大厅、公共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栏,优化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新增政策解读、事项申请表二维码等可视化内容,便利群众快速获取核心信息。此外,高质量办结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共计3件。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并严格按照《答复示范文本》书面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善“三审三校”审核机制,新增政策解读协同审核制度,确保公开信息与解读内容同步谋划、同步发布。强化保密审查常态化管理,对拟公开信息开展分级分类审查,重点加强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信息的脱敏处理,全年未发生信息泄露或不当公开问题,保障公开信息权威、准确、完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构建“线上+线下”多维度公开平台体系。线上优化“‘渭’您服务”微信公众号公开专栏布局,完善智能检索功能,提升信息查找便捷度;线下升级区行政审批大厅和公共服务大厅公开载体,在办事大厅设智能查询终端,实现办事指南扫码即取、政策文件在线查阅,LED屏幕滚动播放惠企政策解读、事项办理进度等动态信息,打造“零距离”公开服务场景。

(五)监督保障: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难点。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股室、各窗口年度工作任务。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通过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意见箱、咨询投诉电话等方式收集群众反馈,全年收到相关建议3条,均已整改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6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

/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精准性有待提升,部分政策解读内容较为笼统,与行政审批实际业务结合不够紧密,针对性不强;

2. 公开渠道协同性不足,线上线下平台信息更新存在微小时差,部分高频事项公开内容未实现实时同步;

3. 队伍专业能力需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对《条例》及相关政策理解不够深入,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1. 聚焦精准公开,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数字赋能政务服务”等核心业务,优化政策解读方式,采用“政策原文+办事案例+问答解读”模式,提升解读实用性。建立公开内容动态调整机制,定期梳理群众关注热点,及时补充更新相关信息。

2. 强化平台协同,搭建线上线下信息同步管理系统,实现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查询终端、LED屏幕等平台信息“一键发布、多端同步”,确保公开信息及时一致。升级线上专栏互动功能,增设政策咨询留言板块,及时回应群众疑问。

3. 提升专业素养,将《条例》及政务公开相关政策纳入干部职工年度培训计划,开展专题培训2次以上,组织业务骨干交流学习。建立“老带新”帮扶机制,定期开展工作督查指导,规范公开流程和标准,全面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单位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