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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生态环境局渭滨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生态环境局渭滨分局   发布时间: 2026-01-16 15:00:00

2025年,生态环境渭滨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涵,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根据《条例》第19条、第20条、21条关于主动公开范围要求,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文件通知、工作动态等31条,其中包括组织机构、空气质量信息、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信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未出现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领导重视。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照区政府每月、每季度关于信息报送采用情况的通报进行认真分析,就我局存在的问题督促分管和专管人员不断改进,以便逐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2.制度规范。完善了我局政务信息审核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公正、公平、便民”原则,渭滨生态分局通过区政府网站及时公布更新我局日常工作重点、市民关心的生态环保领域工作动态等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高效及时透明;及时高效回复、处理“12369”“12345”投诉平台批转的工单等,切实解决群众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五)监督保障

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对公开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审查,由各分管领导按业务线对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同时,对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公开,及时更新相关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结时限等规定,确保监督保障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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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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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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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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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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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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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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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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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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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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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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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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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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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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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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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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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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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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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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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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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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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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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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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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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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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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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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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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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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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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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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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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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总体上的积极进展,但同时也面临一些挑战与不足。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深度仍显不足,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与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部分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不够及时,时效性有待提高;三是公开的政务信息在内容质量上仍有优化和提升的空间。

下一步我们将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规划与要求,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优化与升级。具体而言,我们将采取以下三项核心策略:

(一)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和信息处理效率,确保其能够准确理解政策导向,高效办理各类信息事项。

(二)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的新要求,持续完善信息发布机制,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平台,强化信息报送全流程管理,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规范。

(三)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股室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加强内部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整体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