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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生态环境局渭滨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生态环境局渭滨分局   发布时间: 2026-01-16 15:00:00

2025年,生态环境渭滨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涵,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根据《条例》第19条、第20条、21条关于主动公开范围要求,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文件通知、工作动态等31条,其中包括组织机构、空气质量信息、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信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未出现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领导重视。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照区政府每月、每季度关于信息报送采用情况的通报进行认真分析,就我局存在的问题督促分管和专管人员不断改进,以便逐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2.制度规范。完善了我局政务信息审核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公正、公平、便民”原则,渭滨生态分局通过区政府网站及时公布更新我局日常工作重点、市民关心的生态环保领域工作动态等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高效及时透明;及时高效回复、处理“12369”“12345”投诉平台批转的工单等,切实解决群众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五)监督保障

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对公开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审查,由各分管领导按业务线对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同时,对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公开,及时更新相关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结时限等规定,确保监督保障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总体上的积极进展,但同时也面临一些挑战与不足。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深度仍显不足,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与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部分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不够及时,时效性有待提高;三是公开的政务信息在内容质量上仍有优化和提升的空间。

下一步我们将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规划与要求,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优化与升级。具体而言,我们将采取以下三项核心策略:

(一)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和信息处理效率,确保其能够准确理解政策导向,高效办理各类信息事项。

(二)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的新要求,持续完善信息发布机制,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平台,强化信息报送全流程管理,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规范。

(三)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股室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加强内部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整体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