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渭滨区范围内开展X射线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的医疗机构。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3、《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4、《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
5、《陕西省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
三、受理机构
渭滨区卫生健康局疾控应急和综合执法股
四、办理程序
受理→资料审核(现场核查)→领导核准→办结。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一)关于申请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审核的公函(附件1);
(二)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审核申请表(附件2);
(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报批版)应有以下资料原件。1、评审专家名单;2专家审核意见;3经专家组签字确认的评价报告修改说明。
(四)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申报证明。
六、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结果送达:自行领取。
九、联系信息
办公地址:渭滨区行政中心320室
电话:0917-3128195
附件1:关于申请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审核的公函.doc
附件2: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审核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