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马营镇温泉村、凉泉村、下沟村、黄家山村和朴西村村民委员会申请,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宝鸡市村卫生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拟同意注销以下村卫生室:
宝鸡市渭滨区马营镇温泉村杨家山卫生室
宝鸡市渭滨区马营镇温泉村廖家沟卫生室
宝鸡市渭滨区马营镇温泉村姚家岭卫生室
宝鸡市渭滨区马营镇朴西村朴东卫生室
宝鸡市渭滨区马营镇黄家山村沙河沟卫生室
宝鸡市渭滨区马营镇凉泉村凉泉堡卫生室
宝鸡市渭滨区马营镇下沟村洙峪卫生室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渭滨区卫生健康局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
地址:渭滨区公园路212号
电话:0917-3128193;0917-3128200
渭滨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