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提出注销申请,决定予以注销,特此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现将注销医疗机构信息公告如下:
1、医疗机构名称:宝鸡市南苑老年公寓卫生所
医疗机构登记号:PDY60038961030217D3002
医疗机构地址:宝鸡市渭滨区石鼓镇石咀头村
法定代表人:王琳
主要负责人:郭振锋
2、医疗机构名称:姜炎老年公寓卫生所
医疗机构登记号:PDY71013461030217D3002
医疗机构地址:渭滨区太白路3号
法定代表人:卢彩秀
主要负责人:李光华
渭滨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