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诊所备案暂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拟同意以下机构变更备案信息:
1.渭滨同和堂中医诊所:地址由红旗路3号南二楼202号变更为红旗路3号南003-2号
2.宝鸡高新康济堂中医诊所:名称变更为渭滨康济堂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由韩会玲变更为李大军
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渭滨区卫生健康局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
地址:渭滨区公园路212号
电话:0917-3128193;0917-3128200
渭滨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