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4号)文件精神,赵鑫、董晓军首次创业,正常运营一年以上,且在创业后12-18个月内提出申请,经审核,赵鑫、董晓军符合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现将申请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渭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公示日期:2025年3月12日—2025年3月20日
单位办公地址:渭滨区清姜路28号303-09室
联系电话:0917-3218427
具体花名册见附件。
渭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