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大力发展培育社区工厂(村镇工厂)和就业帮扶基地努力打造乡村就业空间的通知》(宝人社发〔2022〕25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支持稳岗扩容提升惠民生的通知》(宝就工发〔2023〕3号)文件精神,截至目前,我区累计认定社区工厂10家,并对已认定的社区工厂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要求、不适合继续作为社区工厂的,将取消其社区工厂称号,不再享受就业扶持政策。2025年11月,我局对社区工厂情况进行了梳理,对吸纳脱贫劳动力人数不足、不适合继续作为社区工厂的,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取消,并对相应的申报企业进行告知,同时收回其社区工厂牌匾,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8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渭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917-3218427
拟取消社区工厂名单(2家):
1.宝鸡世纪彩虹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认定时间:2020年6月15日)
2.宝鸡市高佳农工商公司镀锌厂
(认定时间:2022年10月11日)
下一步我局将定期对社区工厂开展实地察看,实行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工厂继续保留,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取消并收回牌匾。
渭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