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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宝渭人社罚告字﹝2025﹞234号)

信息来源: 渭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6-01-06 14:34:29
宝鸡王者饰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存在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违法行为,经我局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宝渭人社令字﹝2025﹞234号)责令整改后仍未整改。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我局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拟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贰万元整(¥:20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你公司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应当于收到本告知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电话:0917-3859367

地    址: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28号渭滨区市民中心5楼

                 


  宝鸡市渭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