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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名单的公示

信息来源: 渭滨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5-07-23 15:12:13

根据《宝鸡市民政局 财政局关于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工作的通知》(宝民发〔2025〕22号)文件精神,有条件的县(区)可将“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重度残疾人纳入集中照护范围。经申请、评估、审核等程序,现有桥南街道办丽园路社区李维华符合救助条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为保证程序公开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有疑问的,请实名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我局反映。

公示期:发布后七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17-3668259  邮箱:wbmzylg@163.com

附件: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人员名单

宝鸡市渭滨区民政局

2025年7月23日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街道

保障类别

失能情况

入驻机构

机构月实际收费(元)

拟补助金额(元)

1

李维华

桥南

低保

重度残疾

宝鸡寿尔康医养中心

1500

503




根据《宝鸡市民政局 财政局关于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工作的通知》(宝民发〔2025〕22号)文件精神,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给予补助。经申请、评估、审核等程序,现有桥南街道办滨河路社区何忠有符合救助条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为保证程序公开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有疑问的,请实名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我局反映。

公示期:发布后七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17-3668259  邮箱:wbmzylg@163.com

附件: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人员名单

宝鸡市渭滨区民政局

2025年7月23日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街道

保障类别

失能情况

入驻机构

机构月实际收费(元)

补助金额(元)

1

何忠有

桥南

低保

重度失能

宝鸡伟芝堂姜炎老年公寓

3000

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