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宝鸡市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小作坊组织了抽检,共抽检145批次,合格144批次,不合格1批次,检测项目详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共抽检145批次,合格144批次,不合格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宝鸡市渭滨区彩虹国际1层11号宝鸡市渭滨区老韩家牛肉店生产销售的五香牛肉(酱卤肉),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启动了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