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宝鸡市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组织了抽检,共抽检65批次,合格62批次,不合格3批次,检测项目详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共抽检65批次,合格62批次,不合格3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宝鸡市渭滨区高家镇孔家庄村三组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三合汇金超市销售的辣椒,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57号宝鸡市荣兴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3、宝鸡市渭滨区中滩路12号付6号宝鸡市渭滨区小吴蔬菜配送中心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启动了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