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宝鸡市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餐饮食品组织了抽检,共抽检21批次,合格18批次,不合格3批次,检测项目详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共抽检21批次,合格18批次,不合格3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154号(开元商城五楼)宝鸡市渭滨区熙街尚品美食汇餐厅自消的大碗(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宝鸡市渭滨区新民路大地苑8号楼4楼宝鸡市渭滨区华沙酒楼自消的小碟(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宝鸡市渭滨区新民路大地苑8号楼4楼宝鸡市渭滨区华沙酒楼自消的小碗(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启动了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