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宝鸡市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食品组织了抽检,共抽检12批次,合格10批次,不合格2批次,检测项目详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共抽检12批次,合格10批次,不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宝鸡市渭滨区桥南街道办事处广元路南社区广元路2号院31幢1层8号宝鸡市渭滨区小郝爪爪熟食店自产自销的无骨鸡爪(柠檬味),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陕西众鑫鑫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宝鸡御园分公司宝鸡市高新开发区创业路8号院7幢负一层销售的枸杞,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启动了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