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宝鸡市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小作坊开展监督抽检,共抽检41批次,合格40批次,不合格1批次,检测项目详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共抽检41批次,合格40批次,不合格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宝鸡市渭滨区峪泉村便民市场宝鸡市渭滨区龙记熟食店生产销售的卤猪头肉,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启动了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