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宝鸡市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开展监督抽检,共抽检41批次,合格38批次,不合格3批次,检测项目详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共抽检41批次,合格40批次,不合格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宝鸡市渭滨区金陵街道办事处金陵社区金陵新村市场宝鸡市渭滨区周玉财蔬菜销售的韭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宝鸡市渭滨区金陵新村市场宝鸡市渭滨区史窗蔬菜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宝鸡市渭滨区经一路西段59号门面房宝鸡市渭滨区冯素妮蔬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生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启动了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