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宝鸡市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开展监督抽检,共抽检20批次,合格19批次,不合格1批次,检测项目详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共抽检20批次,合格19批次,不合格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宝鸡市渭滨区川陕路17号高层3号楼2单元1楼2号宝鸡市渭滨区姜河阳光超市销售的结球甘蓝,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启动了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
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