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宝鸡市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调味品、保健食品开展监督抽检,共抽检64批次,合格61批次,不合格3批次,检测项目详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抽检食用农产品51批次,合格48批次,不合格3批次;抽检调味品10批次,合格10批次;抽检保健食品3批次,合格3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宝鸡市渭滨区东二路凌云电器厂1号高层住宅楼一二两层商业部分宝鸡鑫尚泽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小叶桔,联苯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西二路116栋一层商铺宝鸡市渭滨区宝成三合汇金超市销售的叶桔,联苯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3、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70号陕西众鑫鑫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宝成分公司销售的红彩椒(甜椒),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启动了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
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