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保经办中心、基金监测中心,局属各股室:
按照《宝鸡市清廉医保建设工作方案》《2024年清廉医院建设重点任务》《中共宝鸡市渭滨区纪委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医保工作实际,现就开展清廉医保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开展以建设“清廉医保机关、清廉医保窗口、清廉医院”为重点的清廉医保建设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渭滨新篇章贡献医保力量。
二、工作目标
聚焦医保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综合医改和医保改革实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规范内部运行,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解决服务群众的难点、堵点问题。持续深化医保“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医药服务价格改革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不断提高医保治理水平和服务效能。
三、工作任务
(一)提升行政能力,建设清正廉洁医保机关
目标成效:建立健全党风廉政与医保业务工作双向融合的工作机制,打造风清气正,规范高效的清廉医保机关。
1.营造清风正气的政治生态
(1)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行动自觉和能力水平。严格执行责任清单、约谈提醒、履职报告等制度,督促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定期汇报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局办公室牵头,局属各单位、各股室配合)
(2)提高履职尽责能力。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指导基层党支部抓紧抓实常态化理论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学到精髓、谋实思路、扎实工作。(局办公室牵头,局属各单位、各股室配合)
(3)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抓好用好党纪党规教育、廉洁警示教育等活动载体,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到医保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持续巩固拓展“两个责任”一体贯通落实成效,努力营造医保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局办公室牵头,局属各单位、各股室配合)
2.打造履职尽责的干部队伍
(1)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素质。以“三个年”活动和医保局“三个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为主线,采取多形式、多层次的教育培训活动。创新学习方式、拓宽学习领域,教育引导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医保政策的学习,全面提升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局办公室牵头,局属各单位、各股室配合)
(2)选优配强干部队伍。开展好党员组织生活,创建一批“党员先锋岗”,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和优秀党员表彰的激励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突出政治标准为基础,落实人岗相适、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打造一支德才兼备、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医保干部队伍。(局办公室牵头,局属各单位、各股室配合)
(3)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落实谈心谈话提醒制度,推进风险提示和教育提醒常态化,教育引导干部树牢廉洁的思想意识,时刻紧绷廉洁自律之弦。(局办公室牵头,局属各单位、各股室配合)
3.建设清明廉洁的医保机关
(1) 严格公务经费管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从紧控制支出,严格控制公务经费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严格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合理压缩经费支出,管好用好公务经费。(局办公室牵头,局属各单位、各股室配合)
(2)规范医保行政执法。严格执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规范使用行政处罚裁量权,推动医保领域行政执法规范运行。(医保基金监测中心牵头,医保经办中心配合)
(二)提高服务质量,建设高效便捷的清廉医保窗口
目标成效:全面推进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医保经办服务。
1.服务事项更便民。一是全面落实《陕西省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确保医疗保障政务事项窗口可办率为100%。二是开展“网上办、电话办、邮寄办”等多样化业务办理方式,提升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可办率。三是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不断提升市域内基本医保定点异地住院联网结算率。(医保经办中心负责落实)
2.业务经办更高效。一是提升服务意识,围绕群众咨询、业务办理、“两定机构”服务等方面加强对干部的政策理论和经办规范培训,引导干部在政策答疑上更加耐心细致、办事服务上更加暖心高效、政策宣传上更加深入广泛。二是优化办事流程,按照《陕西省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优化经办服务事项,进一步简化办理资料和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限。三是提升服务效能,推动更多医疗保障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让群众的办事体验更满意。(医保经办中心负责落实)
3.服务态度更优良。一是加强医保经办人员思想教育和窗口文明服务公约、职业道德的培训,树立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增强职工责任感,提升奉献精神。二是落实“好差评”工作评价机制,促进干部职工转变工作作风。三是将经办服务纳入评优选先和年度考核,激发干部干事热情和担当精神。(医保经办中心负责落实)
(三)强化监督管理,建设行风清新的清廉医院
目标成效:用好管好群众的“治病钱、救命钱”,实现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打造行风清新的清廉医院。
1.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在总额控制下的按分值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医保付费体系,引导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年度内将符合条件的一级医疗机构纳入DIP支付方式改革范畴,探索日间手术支付改革,提高基金使用效率,降低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医保经办中心牵头,医保基金监测中心配合)
2.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以集采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全面推进集采工作提质增效。抓好国家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采中选品种落地执行,积极参加省级集采联盟,做好协议期满接续和续签工作,年度内实现药品集采品种数量突破60个、医用耗材集采品种数量突破10类。(医保经办中心牵头,医保基金监测中心配合)
3.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管,强化智能监管运用,以大数据分析异常、问题线索、社会舆情涉及的定点医药机构为重点监管对象,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推进社会监督,确保定点医药机构基金监管检查覆盖率为100%。(医保基金监测中心负责落实)
4.开展医保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重点纠治定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使用高值耗材并借机收取“提成”,以及内外勾结欺诈骗保等问题。(医保基金监测中心牵头,医保经办中心、局属各股室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设清廉医保是贯彻落实清廉渭滨建设工作部署的具体措施,医保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作为,准确把握清廉医保建设的目标成效和工作任务,高效落实清廉医保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配合协作。区局统筹指导系统清廉医保建设工作,各单位要切实承担起清廉医保建设的主要责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抓好工作落实,相互协调配合,分层次推进清廉医保建设各项工作。
(三)注重工作实效。强化组织实施,将清廉医保建设与全面从严治党、行风建设、专项整治等工作相结合,确保清廉医保建设取得实效。同时做好清廉医保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及时报送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典型事例和工作任务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