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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东林诉宝鸡轩怡顺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开庭公告

信息来源: 渭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5-06-04 15:59:37

宝鸡轩怡顺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贾东林与你单位因确认劳动关系争议案件,经本委电话通知、直送、邮寄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审理通知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材料,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为答辩期。本委定于2025年7月17日上午8时50分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本委地址:宝鸡市清姜路28号渭滨区政务服务中心311室

联系电话:0917-3233832

特此公告

宝鸡市渭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