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区林业(水利)局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渭滨区林业(水利)局是主管全区林业、水利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区林业、水利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林业、水利方面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林业水利发展规划,编制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草拟全区林业、水利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林业水利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区林业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各项林业资金和区属国有林业资产;负责全区林业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负责全区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承担推进全区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指导全区林业产业发展工作;参与拟订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等经济调节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外事工作;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河道管理工作,审查报批涉河建设项目管理,监督指导河道采砂管理,组织防汛影响评价,指导河道堤防安全管理;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区重要河流、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全区水利风景区的建设,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预防监督和监测预报工作;按规定负责重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小型水利工程和灌区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渔业管理工作;负责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二、2018年度工作任务
2018年,区林业(水利)局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林业方面:一是抓好林业重点工程。继续抓好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完成国家级重点公益林和退耕还林资金兑付工作。二是积极实施林业重点项目。2018年春秋两季造林绿化总投资240万元,完成亮点打造,义务植树,栽植胶东卫矛,绿化管护等。发展业业产业,改造核桃低产林500亩。三是突出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完成防火期安排、宣传、火源控制、扑火应急和森林消防专业队伍、防火物资等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二)水利方面:一是抓好水利重点工程。继续实施清姜河“一河两岸”综合治理(清姜河生态景观公园)、龙山河流域水保治理等重点项目。二是深入开展河长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建立水资源管理及河湖保护长效管理机制。以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村退出“饮水安全达标”为重点,重点开展农村人饮工程建后管理工作探索,确保脱贫指标持续稳定达标。三是扎实开展防汛抗旱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四是按照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水利改革各项工作。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区林业(水利)局内设4个行政股室;下属1个行政单位(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森林公安派出所);7个一类公益事业单位(渭滨区林业管理站、渭滨区木材检查站、渭滨区林政管理所、渭滨区河道管理站、渭滨区水利水保水产管理站、渭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渭滨区渭河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2个派出机构(石鼓水务站、高家水务站)。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区林业(水利)局系统行政编制13名,事业编制75名,实有在职人员107人,退休人员5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区林水系统收入预算为1259.91万元,较上年下降预算30.17%,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为293.46万元,较上年下降66.20%。
2018年,区林水系统支出预算为1259.9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966.45万元,占支出总额76.71%;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93.46万元,占支出总额23.29%。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下降30.17%,原因同上。
(二)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区林业水利系统财政拨款收支1259.91万元较上年下降预算30.17%,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为293.46万元,较上年下降66.20%。
(三)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区林水系统支出预算为1259.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66.45万元,较上年增长3.75%,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正常调资晋档引起人员经费增长。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75.97万元,较上年增长19.8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12万元,较上年增长11.84%;商品服务支出的支出75.36万元,较上年增长5.85%;项目支出293.46万元,较上年下降66.20%,原因是我局对专项业务项目进行了整合夯实,并对常年性项目支出及资本性支出进行压减。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1)行政运行(2130201)122.55万元,较上年下降8.53%,原因是机关新增退休2人引起人员经费下降。
(2)林业事业机构(2130204)402.52万元,较上年下降1.51%,原因是新增退休3人引起人员经费下降。.
(3)水土保持(2130310)288.87万元,较上年增长13.8%,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及新招录3人引起人员经费增长。
(4)水利工程运行维护(2130306)63.51万元,较上年增长173.17%,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新招录2人及新增水利工程维护项目引起经费增长。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112.38万元。较上年增长1.71%,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数调整引起增长。
(6)林业防灾减灾(2130234)77.86万元。较上年增长100%,原因是新增护林防火项目。
(7)其他林业支出(2130299)39.6万元。较上年下降85.16%,原因是我局对专项业务项目进行了整合夯实,并对常年性项目支出及资本性支出进行压减
(8)其他水利支出(2130399)152.6万元。较上年下降74.63%,原因是我局对专项业务项目进行了整合夯实,并对常年性项目支出及资本性支出进行压减。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5.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11.3万元,较上年增涨2.7%。其中公务接待费1.1万元,比上年减少0.7万元,下降38.9%,主要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10.2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增涨10.87%,主要是工作检查业务增加,车辆燃料价格及维修费用增加。
2018年会议费预算2000元,比上年减少2800元,下降40%,主要是压缩会议支出。
2018年培训费预算5.2万元,比上年增加4.6万元,主要是今年增加业务培训。
6.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75000元,较上年减少2300元,主要是我局对机关运行经费进行了整合夯实,并对支出进行压减。
7.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元。
八、2018年专项资金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共计293.46万元,其中宝鸡市秦岭林区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77.86万元;林业工程补助39.6万元;清姜河生态公园建设100万元;渭滨区河长制办公室工作经费50万元;渭河环境卫生管理保洁及绿化26万元。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以上公开内容,均已通过保密审查及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
附件【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表.xls】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报表_[501]宝鸡市渭滨区林业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