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财政、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财政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全区宏观经济政策并提出有关政策调整、资金筹措意见。
(二)拟订我区财政、财务、地方税收、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实施办法。
(三)负责编制全区和区级政府预决算并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负责区级政府收支预算执行工作,负责区级部门预决算编制、审核批复及支出经费标准制订工作;负责全区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指导镇、街财政管理工作。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负责我区地方税收减、免、缓事项的审查上报工作。
(七)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贯彻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和制度,并对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八)负责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入和支出管理;贯彻执行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制定全区政府性资金管理制度。负责区级政府性资金的分配、拨付、监督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制定及资金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全区投资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十)编制全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协调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内外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定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内外债务;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宣传贯彻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负责对全区会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十三)拟订我区财政监督制度办法;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财政收支预算执行、财政资金绩效、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或专项财政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负责财政信息化及金财工程建设工作。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服务经济发展,增强增收后劲。主动分析经济形势,提前做好收入预判,实时关注税收进展,及时组织非税收入,实现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加快辖区内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优先发展软件开发、文化创意、大数据分析等互联网主导产业,大力支持新增骨干财源建设。
(二)支出倾斜民生,保障人民福祉。始终践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全面清理部门预算结余,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继续提高财政扶贫投入,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民生保障政策。大力支持保卫蓝天、治污降霾、文化旅游、就业创业、城市建设等事业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全面统筹改革,提升管理效能。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执行跟踪、强化预算约束。优化国库集中支付运行系统,加强公务卡使用检查指导,提高使用比率。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深入推进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四)加大监管力度,防范财务风险。强化财政绩效管理,加大扶贫支出等重点项目考核评价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稳步推进内控制度建设,把优化业务流程、防范资金风险和改进财政内部管理相结合,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扩大财政信息公开范围,把财政预决算和具体支出项目及时向社会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模式
渭滨区财政局现内设9个股(室)及渭滨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区财税监督检查办公室;2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包括渭滨区国库集中支付局、渭滨区政府采购中心);5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包括区农业财务管理所、区企业财务管理所、区财政有偿资金管理所、区会计管理所和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四、单位基本情况
渭滨区财政局总编制77名,2017年12月实有在职干部职工79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车辆,无单台价值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2018年本部门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9517912.24元,较上年增加10.54%,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
2018年支出预算为9517912.24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8840912.24元,占支出总额92.9%;专项业务经费支出677000.00元,占支出总额7.1%。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0.54%,主要原因同上。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517912.24元,较上年增加10.5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
(三)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为9517912.24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588245.24元,较上年增长8.7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038867.24元,较上年增长21.08%,原因是新增人员和正常调资晋档引起人员支出增长,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9690元,商品服务支出449688元;公用经费支出252667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677000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551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6000元。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1)财政事务(2010601)8740290.42元,较上年增加12.24%,原因是新增人员和正常调资晋档引起支出增加。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777621.82元,较上年减少12.47%,原因是今年养老保险机构核准了2018年养老保险个人基数。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69000元,较上年下降了4.1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9000元,比上年减少3000元,下降了4.17%,主要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缩。
2018年会议费预算支出35000元,较上年下降2.78%,原因是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办法,压缩会议规模和次数,对会议费预算进行压减。
2018年培训费预算支出102000元,较上年增加12.33%,主要原因是各项财政改革加强、业务培训增加。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29667元,较上年下降21.56%。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拨款安排127,000元支出。
八、2018年专项资金预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没有专项资金预算列入。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以上公开内容,均已通过保密审查及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