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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信息来源: 卫健局   发布时间: 2018-02-27 09:38:13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二)负责制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中省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上报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监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医疗机构改革;贯彻执行国家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六)负责镇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立变更撤销许可。

(七)负责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工作。

(八)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九)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流行病学调查等相关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订、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十)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政策;指导全区医疗机构内部药事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组织实施促进全区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落实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十二)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组织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相关政策措施。

(十三)制定并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四)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五)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协同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六)指导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七)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八)指导制定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督促抓好组织实施,促进中医药发展。

(十九)承担全区保健工作宏观指导;承办区委、区政府委托或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负责全区保健对象重要医疗保健任务的协调和指导。

(二十)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区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2018年年度工作任务

1、推进乡镇卫生院规范化管理,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加强乡村医生培训,落实乡村医生政策性补助。做好曾经在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工作过人员、满60岁发放工龄补贴工作。

2、加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继续实施好居民健康档案建立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抓好公共卫生项目技术培训、资金管理和绩效考核等环节。

3、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强化执法责任制。加大对非法医疗机构、无证行医等违法问题的检查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

4、提高新农合制度保障能力。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推行分级诊疗,完善新农合“双向转诊”制度;完善基金管理监督和风险防范机制,遏制基金透支,保障基金安全。

5、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巩固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成果,提高基本药物使用率。

6、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强化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加大艾滋病、结核病、出血热等重大疾病防控能力,提高综合防控水平。

7、加强卫生综合监管。完善监督协管服务制度,加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及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

8、提升妇幼保健服务水平。强化妇幼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 扎实开展产科建设达标验收,提高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幼儿死亡率和剖宫产率。

9、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动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开展城市和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10、分层次对基层计生专干、信息操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规范计生工作资料。

11、继续做好“四法采集、两级比对、四维服务”,进行数据监测,提升全员库信息数据质量。规范“一证通”应用,开展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

12、深化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简化再生育审批程序,做好再生指标的审核、审批、备案、登记和发放工作。

1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有关党纪法规,管好“三公经费”,优化和规范财务工作。

14、深入开展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促进系统行业作风和工作效能不断提升。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2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本级(机关)

2

区卫生监督所

3

区妇幼保健院

4

区计生服务站

5

区中医医院

6

区高家镇卫生院

7

区高家镇晁峪卫生院

8

区高家镇固川卫生院

9

区高家镇甘峪卫生院

10

区石鼓镇卫生院

11

区神农镇卫生院

12

区合疗办

13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卫生计生局机关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11人,在册在职24人,退休职工20人,借调10人,临聘2人。系统基层12个单位共有事业编制173人,实有386人,其中,在职在册职工152人,退休人数104人,临聘人员13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国有资产总价值36957477.04元;车辆20辆(轿车6辆,越野1辆,其他车型13辆),总价值3076872.10元,2018年未安排车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实现了绩效目标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718400元。

七、2018年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本部门总收支为30743743.53元,2017年总收支27292862元,较上年增长12.64%,全部为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预算,主要是计划生育项目支出对个人的奖扶政策落实资金、项目提标以及个别计划生育项目资金支出渠道变动(如计划生育奖扶资金原来由省级有关部门支付给计划生育家庭)、基本支出的职工个人调资等引起经费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总收支为30743743.53元,2017年财政拨款总收支27292862元,较上年增长12.64%,增长主要原因同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743743.53元较上年27292862元增长12.64%,增长主要原因同上。

2.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预算总支出30743743.53元,其中,基本支出15025343.53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036252.53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197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7121元);项目支出157184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3100400元,主要为计生协管员工资、“四险”、卫生保洁员工资、计生政策资金、合疗资金以及农村脱贫救助资金等费用,商品和服务支出2597800元,资本性支出20200元)。总体较上年增长12.64%,增长主要原因同上。

3.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7785.88元,较上年减少26.63%,原因是今年养老保险机构核准了养老保险个人基数;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5565484.7元,较上年减少12.89%,原因主要是项目资金压缩和减少;公立医院支出1258086.15元,较上年减少0.95%,主要原因是自然减员,经费预算减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4579350元,较上年增加1.32%,原因主要是正常调资因素;公共卫生支出5146960.94元,较上年增加11.57%,主要是正常调资以及项目调标原因;计划生育事务支出7006075.86元,较上年增加20.87%,主要是正常调资以及计划生育项目增加原因;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020000元,较上年15.42%,主要原因是人均标准提高;医疗救助支出3000000元,为新增项目。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预算收支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支出945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5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000元,车辆购置费为零。会议费4000元,培训费36300元。 “三公”经费总预算数较上年均减少了,其中,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8000元(2017年95000元),主要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缩;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较上年减少6000元(2017年25000元),主要是实施公车改革后,维护费大幅度缩减。培训费预算36300元,较上年增加24800元(2017年11500元),主要是医改项目增加,业务培训增加。会议费较上年减少9000元(2017年13000元)原因是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办法,压缩会议规模和次数,对会议费预算进行压减。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收入为87000元,较上年增加24000元,增长率38.1%,主要是全区调整了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预算政府采购71600元办公设备,主要是计算机、传真机、空调、硒鼓、碳粉等。

八、2018年专项资金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共计15718400元,其中基层医疗机构项目资金690000元,公共卫生项目资金1530000元,计划生育服务项目6039000元,医疗救助项目300000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2020000元,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经费2439400元(保洁员费用)。

九、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以上公开内容,均已通过保密审查及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                 

十、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附后)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报表(卫计系统).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