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区住建局系统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区政府关于城乡住房、城市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地震减灾、人民防空、建设工程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辖区城市建设、申报立项、组织实施等工作。
3、负责辖区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对背街小巷有计划的进行改造。
4、负责辖区建筑市场和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5、负责辖区村镇规划和民房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进行村庄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辖区民房工程建设许可证的办理和民房建设的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
6、负责全区建筑工程节能和墙体材料改革及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及相关规费的收缴工作。
7、归口管理辖区建筑行业劳保统筹基金收缴工作。
8、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工作。
9、负责全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工作,对辖区范围内物业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11、负责全区防震减灾工作,组织制定防震减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地震监测预报,制定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街防震减灾工作。
12、负责制定全区人民防空建设规划、人防工程建设的规划、计划,以及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申报、选点、设计审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工作。
13、负责辖区人行道的建设、养护、维修、管理和监督,负责辖区城市管理数字化派遣案件的处置工作。
14、按干部管理权限,协助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局属单位的领导班子,负责全系统党建和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工作。
15、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一)深入开展十九大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教育主题,精心部署安排。积极探索党员日常管理量化考核、党员统一活动日、党员分类集中轮训、党员联系群众等制度机制。围绕“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进一步廓清思路、统一步调,确保中央和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落细落小、落到实处。年内举办一期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培训班。
(二)认真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在机关和基层支部中要以“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为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党员党性教育,以创新体制机制提升领导科学发展能力,全面实施“三统一推”党员干部教育新模式。不断完善党建目标管理,扎实开展以“四位一体”为重点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党建责任考核,实施党建责任追究。支部活动不得少于9次,民主生活会不得少于1次。落实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解决好国有企业中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让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不断发挥国有企业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同频共振。要修订完善企业公司章程,把党的建设写进公司章程,修订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健全党组织制度。加强阵地建设、工作力量和党员管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三)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认真完善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坚持从严治局的方针,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四)加快追赶超越步伐。进一步开展“加快追赶超越、助力重返五强区”系列活动,转作风,完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干部奖惩办法和问责机制,全面助力重返五强区。
二、抓住机遇,转变作风,全面完成住建各项工作任务
(一)强化城市承载功能。
1、加快城市小道路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维护,营造宜居方便的生活环境,重点解决背街小巷道路基础差、打通城市的断头路,疏通城市交通的毛细血管,形成交通微循环,从而解决交通拥堵问题。
2、实施背街小巷综合改造提升。通过整治违章搭建、乱摆摊点、乱停乱放等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破损路面修补、老化管网管线更新、照明设施和停车位合理布设等市政设施改造提升,沿街建筑外立面整修等措施,大力改造背街小巷,提高城市形象和品味。今年计划继续对新民路街区进行整体改造和提升,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建筑物外立面改造提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等,提高整个片区的形象解决群众基本需求。
3、加大公共便民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公共配套服务,在城市重点路段、人口密集区建设标准公厕,对基础功能弱化的公厕进行维修改造。
4.加强城市品质提升力度。及时完成今年我区品质提升项目。
(二)全面提升城区建设品位。
5.加快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完善项目实施程序,年内启动实施年度棚改项目,加大续建项目建设力度,督促未按期分配入住的项目加快进度。
6.全面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完成2019年新增租赁补贴以及保障房的申报、审核、发放的分配工作,做到应保就保,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序推进。
(三)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7.完善老旧小区基础配套设施。重点对矛盾突出、居民反应强烈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满足群众基本的公共服务需求,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生活环境,着力解决老旧小区配套不完善的问题。
(四)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
8.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按照省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两房两设施”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农户住房安全得到解决为标准,多种改造方式并行,在优先完成当年计划脱贫户危房改造的基础上,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2019年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
9、全面完成农村“气化”任务。按照区“治污防霾.保卫蓝天”工作总体部署,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农村”气化为突破口,全面实施“煤改气”整村推进工程,分步实施天然气进村入户工程,全面完成区政府下达的气化任务指标。
10、积极开展村镇建设管理工作。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战略目标,按照市规划局关于村镇建设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历史建筑普查等各项村镇建设管理工作。
11、加强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展《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审批业务;继续按照签订目标责任书、季度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加强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五)强化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管理。
12.加强建设工程市场监管。全面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积极倡导的“打非治违”活动,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监管能力;确保辖区的建筑市场依法,规范运作。
13.抓好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做好建筑企业动态考核和安全生产管理、抗震、劳保统筹、工程报建及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
14.推进建筑节能与墙改工作。积极开展建筑节能各项监管工作。加大对施工过程中节能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5.继续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治霾工作。严格落实建筑工地6个百分百和16条扬尘治理措施,确保全区房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六)规范全区物业管理。
16.落实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制度。在辖区各物业服务小区大门出入口、业主活动场所等显著位置设置“一箱三栏”,即:物业服务意见箱、政策法规宣传栏、管理规约公开栏、小区事务公示栏,进一步增加物业服务透明度,使物业收费和服务在业主监督下运行。
17.规范业主大会、业委会工作流程。建立完善“区住建局监管、街道办指导”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程序筹备业主大会,健全小区业主自治组织,实行规范有序化管理。
18.完善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制度。实行街道物管办季度日常考评与区住建局年度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增加日常动态巡查次数和力度,吸纳社区、业委会成员参与考评,对考核结果进行排名并向全社会公示,规范辖区物业公司的经营行为。
(七)着力提高城乡综合防御能力。
19.强化防震减灾社会管理。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相互协同”的抗震救灾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成员单位《地震应急预案》,细化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职责,制定《2019年度地震危险区应对工作专项方案》。
20.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建立应急物质调配机制,充实应急物资储备;依法做好地震监测设施及观测环境保护工作。
21.加快防震减灾示范县(区)创建工作。积极推动防震减灾示范县(区)创建工作,分解创建工作任务,年内要完成示范县区申报工作。
(八)不断提升人民防空体系建设水平。
22.做好疏散回访工作。协调督促辖区单位、企业、开展以“三认”为重点的疏散回访工作,并签订疏散回访目标责任书,促进疏散工作任务的落实。
23.加强维护管理和监督工作水平。加强对主干道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战备功能,同时加强对普通地下人防工程的监督,使其安全有效使用。
24.做好规划设计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随着城市建设发展,城市空间不断扩大,人防工作要在人防工程增量上下功夫,要与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项目相对接,抓好改造项目结建人防工程的规划和设计以及后期的使用和监督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思路。立足渭滨实际,以重返五强区为目标,以十九大精神和五大城市发展理念为统领,统一思想认识,抓好旧城改造、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小道路建设等重点项目,确保工作任务完成。
(二)提早规划。各科室、各基层单位要结合全局工作重点,提早动手,统筹安排,认真分解和落实工作任务,细化责任,抓好落实。
(三)强化管理。继续开展“内强队伍素质、外树行业形象”活动,加强机关内部管理,狠抓机关作风建设,严格考勤制度,完善考核制度,推行责任追究制,推进我局工作软环境上台阶。
(四)积极协调。全力争取业务对口上级和区政府政策、资金支持,协调好各方面关系,全局上下一心,顾大局,识大体,不推诿、不扯皮,团结一切力量,保证全年工作圆满完成。
(五)强化督查。坚持局考核领导小组每月一次例会制度,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主要问题,加大督促督办力度,确保任务圆满完成,年底将各科室、各基层单位工作情况全面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之中奖罚兑现。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7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渭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级(机关) |
2 |
渭滨区市政设施管理所(全额事业单位) |
3 |
渭滨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全额事业单位) |
4 |
渭滨区园林绿化管理站(全额事业单位) |
5 |
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推公事业单位) |
6 |
渭滨区环境卫生管理站(推公事业单位) |
7 |
宝鸡市人民公园(全额事业单位) |
8 |
渭滨区垃圾管理服务中心(差额事业单位)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91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271人;实有人员276人,其中行政18人、事业258人。退休人员全部交由养老保险中心管理。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2辆(主要为垃圾、环卫、执法、绿化业务用车),单价18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0辆(执法大队);安排购置单价18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4953070.4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部门总体收支与上年对比的增减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17484925.5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953070.42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元、上年结转52531855.17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46274081.37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5个二级基层预算单位:渭滨区环卫站、渭滨区执法大队、渭滨区垃圾管理服务中心、宝鸡市人民公园、渭滨区园林绿化管理站,增加了人员支出和业务支出;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17484925.59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64953070.42元,其中基本支出25949037.1元、项目支出39004033.32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46274081.37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5个二级基层预算单位:渭滨区环卫站、渭滨区执法大队、渭滨区垃圾管理服务中心、宝鸡市人民公园、渭滨区园林绿化管理站,增加了人员支出和业务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与上年对比的增减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4953070.4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953070.42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46274081.3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5个二级基层预算单位:渭滨区环卫站、渭滨区执法大队、宝鸡市人民公园、渭滨区园林绿化管理站,增加了人员支出和业务支出;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64953070.4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4953070.42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46274081.37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5个二级基层预算单位:渭滨区环卫站、渭滨区执法大队、渭滨区垃圾管理服务中心、宝鸡市人民公园、渭滨区园林绿化管理站,增加了人员支出和业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与上年对比的增减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4953070.42元,较上年增加46274081.37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5个二级基层预算单位:渭滨区环卫站、渭滨区执法大队、渭滨区垃圾管理服务中心、宝鸡市人民公园、渭滨区园林绿化管理站,增加了人员支出和业务支出。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级科目,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业务经费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将相关数据与上年对比,分析增减变化原因。(可附图表)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953070.42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2567087.28元,较上年增加2356447.3元,原因是增加了5个二级基层预算单位:渭滨区环卫站、渭滨区执法大队、渭滨区垃圾管理服务中心、宝鸡市人民公园、渭滨区园林绿化管理站,增加了机关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2101101 2101102),970994.28元较上年增加850000元,原因是增加了5个二级基层预算单位:渭滨区环卫站、渭滨区执法大队、渭滨区垃圾管理服务中心、宝鸡市人民公园、渭滨区园林绿化管理站,增加了人员医疗费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2120104 2120199),61414988.86元,较上年增加43244400.62元,原因是增加了5个二级基层预算单位:渭滨区环卫站、渭滨区执法大队、宝鸡市人民公园、渭滨区园林绿化管理站,增加了人员支出和业务支出。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文字说明,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业务经费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将相关数据与上年对比,分析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953070.42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30073265.2元,较上年增加24978704.95元,原因是增加了5个二级基层预算单位:渭滨区环卫站、渭滨区执法大队、渭滨区垃圾管理服务中心、宝鸡市人民公园、渭滨区园林绿化管理站,增加了人员工资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30845965.22元,较上年增加29444716.42元,原因是增加了5个二级基层预算单位:渭滨区环卫站、渭滨区执法大队、渭滨区垃圾管理服务中心、宝鸡市人民公园、渭滨区园林绿化管理站,增加了人员工资支出和业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1087440元,较上年增加1026660元,原因是增加了5个二级基层预算单位:渭滨区环卫站、渭滨区执法大队、渭滨区垃圾管理服务中心、宝鸡市人民公园、渭滨区园林绿化管理站,增加了人员医疗费等支出;
资本性支出(309)基本建设支出0元,较上年减少12122400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安排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310)2946400元,较上年增加2946400元,主要是增加的垃圾管理服务中心公厕管护费、宝鸡人民公园湖心岛古建工程、执法大队购车款。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文字说明,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业务经费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将相关数据与上年对比,分析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953070.42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30073265.2元,较上年增加24978704.95元,原因是增加了5个二级基层预算单位:渭滨区环卫站、渭滨区执法大队、渭滨区垃圾管理服务中心、宝鸡市人民公园、渭滨区园林绿化管理站,增加了人员工资支出;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30845965.22元,较上年增加29444716.42元,原因是增加了5个二级基层预算单位:渭滨区环卫站、渭滨区执法大队、渭滨区垃圾管理服务中心、宝鸡市人民公园、渭滨区园林绿化管理站,增加了人员工资支出和业务支出;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0元,较上年(减少)13122400元,原因是今年未安排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机关资本性支出(二)(504)2646400元,较上年增加2946400元,原因是增加的垃圾管理服务中心公厕管护费、宝鸡人民公园湖心岛古建工程、执法大队购车款。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对比的增减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与上年对比的增减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
2019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292943元,较上年增加292943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房租收入,2017年无房租收入。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42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0元(25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移交过来的绿化站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费12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0元(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移交过来的绿化站安排的车辆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800000元,较上年增加800000元(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执法大队更换执法执勤车10辆。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694572.9元,较上年增加71672.9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4个基层单位。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87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92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6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280000元。
八、2019年专项资金预算说明
2019年,安排专项资金预算2946400元,其中,房屋建筑物构建1000000元,基础设施建设11464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00000元。
九、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以上公开内容,均已通过保密审查及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