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1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社会组织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区本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制度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三)拟订社会救助工作规划、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残疾人补贴工作,统筹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四)拟订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区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六)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全区殡葬改革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依法加强殡葬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推进殡葬改革。
(八)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和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九)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拟定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一)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全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绩效评估。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全区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制度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渭滨区行政区划图。
区民政局设两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务信息股)、业务股。区婚姻登记处设在区民政局。
二、2021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围绕全区中心苦干实干。一是认真开展项目谋划,全面建成4个民生服务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招商引资1.3亿元。积极配合区统计局,引导统计对象准确及时填报数据,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5%。二是全面推进夺争树和精彩计划。持续深化推进城市居民小区自治,形成富有成效的渭滨经验模式。新建5个智慧社区项目,争取为全区普遍实现智慧化社区服务创造经验。三是做好乡村振兴政策衔接。持续开展“兜底保障织网暖心行动”,确保不出现返贫和新的贫困人口,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四是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引导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强化民生基本保障职能。一是全面提高城乡低保覆盖率。二是提升特困供养人员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访、完善“一证一卡一协议”,并指导做好区中心敬老院基础设施提升建设和服务创新探索。三是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四是强化特殊群体关爱保障。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开展分类保障,规范儿童福利工作,确保资金保障到位。
(三)强化基本社会服务职能。一是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二是强化养老服务工作。全面完成9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任务。三是完善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四是提升婚姻登记服务品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普法宣传教育,推动结婚颁证服务创新,引导组织文明节俭的集体婚礼、纪念婚礼、慈善婚礼。五是深化殡葬管理服务改革。完善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制度,做好传统节日文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
(四)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一是规范基层政权组织建设。高质量完成第十一次村民委员会、第七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做好新老班子交接和新任干部培训。扎实推进村(社区)规范化建设,加强村(居)务公开,强化村(居)务监督,对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进行培训,提升组织自治、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完成5个智慧社区和2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二是提升社区(村)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党建+微治理”经验做法。做好全国“创新社区治理实验示范区”申报工作。做好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和“三岗十八级”绩效薪酬改革。培育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提升“四社联动”治理成效。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两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拟变动情况 |
1 |
渭滨区民政局本级(机关) |
|
2 |
渭滨区中心敬老院(事业) |
由于低保中心和社建办两个事业单位财务未单独核算,故预算与民政局本级合并编制。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4人;实有人员21人,其中行政11人、事业1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民政局21人,敬老院1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3989.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89.02万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1324.26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以存量资金安排、压缩专项工作经费。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3989.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989.02万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1324.26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以存量资金安排、压缩专项工作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89.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89.02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1324.26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以存量资金安排、压缩专项工作经费。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3989.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989.02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1324.26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以存量资金安排、压缩专项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989.02万元,较上年减少1324.26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以存量资金安排、压缩专项工作经费。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89.02万元,其中:
(1)教育培训支出(2050803)5.2万元。较上年增加2.7万元,原因是用于社会组织、社区人员培训。
(2)行政运行(2080201)261.96万元。较上年增加60.66万元,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专项业务费支出增加。
(3)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2080208)2710.60万元。较上年减少301.98万元,原因是压缩社区建设资金支出。
(4)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80299)188.22万元。较上年减少202.21万元,原因是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费用减少。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8.60万元。较上年减少2.2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
(6)社会福利(2081001)12.48万元。较上年增加4.02万元,原因是孤儿人数和补助标准增加。
(7)残疾人事业(2081107)430.40万元。较上年减少168.40万元,原因是残疾人人数减少。
(8)最低生活保障(2081901、2081902)0万元。较上年减少774万元,原因是本年最低生活保障未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而是列入存量资金。
(9)临时救助支出(2082001)10万元。较上年减少70万元,原因是根据上年实际支出数减少,调整预算金额。
(10)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082102)137.35万元。较上年增加13.04万元,原因是农村特困人员增加,补助资金支出增加。
(1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2.01万元。较上年增加2.01万元,原因是新增业务。
(12)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100499)1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1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1、2101102)18.2万元。较上年减少1.40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
(14)老龄卫生健康事务(2101601)130万元。较上年增加130万元,原因是新增老年人和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职能职责。
(15)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130504)42万元。较上年减少16.5万元,原因是农村幸福院运行经费补助减少。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89.02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327.44万元,较上年增加62.57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调整。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424.62万元,较上年减少711.06万元,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以存量资金安排、压缩专项工作经费、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调整。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3233.81万元,较上年减少678.92元,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金减少、部分资金以存量资金安排、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调整。
机关资本性支出(310)3.15万元,较上年增加3.15万元,原因是购置办公设备购置。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89.02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267.26万元,较上年增加2.39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万元319.70,较上年减少815.98万元,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以存量资金安排、压缩专项工作经费。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165.10万元,较上年增加165.10万元,原因是事业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单独核算。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9)3233.81万元,较上年减少678.92元,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金减少、部分资金以存量资金安排、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调整。
机关资本性支出(503)3.15元,较上年增加3.15万元,原因是购置办公设备购置。
4、2020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1)按功能支出分类。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2)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3)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2、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6万元,较上年增加3.20万元(114.2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会议费、培训费预算增加。其中:公务接待费0元,与上年一致;会议费预算0.8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专项业务会议支出;培训费预算5.20万元,较上年增加2.7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业务培训支出。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1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共3.15万元。比上年增加3.15万元。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89.02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0.53万元。较上年增加2.83万元,主要原因是福利费增加。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文字说明,机关运行经费为必须解释的专业名词,其他专业名词解释可由部门根据内容业务内容等自行选择。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以上公开内容,均已通过保密审查及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