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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林业(水利)局2021年部门综合预算

信息来源: 区林业局   发布时间: 2021-02-10 09:07:47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1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渭滨区林业(水利)局是主管全区林业、水利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区林业、水利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林业、水利方面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林业水利发展规划,编制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草拟全区林业、水利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林业水利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区林业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各项林业资金和区属国有林业资产;负责全区林业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负责全区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承担推进全区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指导全区林业产业发展工作;参与拟订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等经济调节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外事工作;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河道管理工作,审查报批涉河建设项目管理,监督指导河道采砂管理,组织防汛影响评价,指导河道堤防安全管理;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区重要河流、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全区水利风景区的建设,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预防监督和监测预报工作;按规定负责重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小型水利工程和灌区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渔业管理工作;负责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二、2021年度工作任务

(一)林业方面

1、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督促镇村做好树木管护工作。

2、做好春秋两季绿化工作,重点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达标村、美丽乡村建设绿化美化督促指导。

3、实施好清姜河生态景观公园绿化补植工作。

4、抓好秦岭生态综合整治和环保督察工作,做好宝鸡至坪坎高速过境线施工过程中的监管。

5、积极推进生态脱贫工作。

(二)水利方面

1、美化乡村,修复水生态。以“河湖长制”为抓手,落实岸线管控,坚持常态化巡河巡湖和清四乱,全面整治河湖和水域岸线存在问题,对清姜河生态景观公园进行改造提升,对清姜河、晁峪河进行清淤疏浚、堤防建设,进一步提升辖区河道防洪安保能力,加大水保执法力度,防止人为水土流失带来的新危害,按省市最新要求做好秦岭区域农村小水电的整治工作,不断改善辖区河道生态环境,美化农村人居环境。

2、健全监管,完善水设施。严格项目规范化管理,加强农村饮水动态监测,开展人饮水源地划定保护,规范水费收缴,建成解甲滩小型连村规范化供水工程,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和水平。

3、科学应对,防御水灾害。实施龙山河、清姜河清淤和水毁修复项目,夯实防御基础,落实安全责任,储备抢险物资,修订完善预案,加强巡查值班,突出预报预警,严格执行计划,确保安全度汛。

4、强化刚性,管控水资源。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部门协同,强化“三条红线”管控,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高质量推动节水单元创建,营造浓厚的节水、爱水、护水舆论氛围。国有砂石场建成投产,辖区砂石资源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7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拟变动情况

1

渭滨区林业局本级(机关)


2

渭滨区林业管理站


3

渭滨区木材检查站


4

渭滨区林政管理所


5

渭滨区水利水保工作站


6

渭滨区渭河综合治理保护中心


7

渭滨区河务管理站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69人;实有人员92人,其中行政9人、事业8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8人。

单位

编制数

实有人员

渭滨区林业局

9

9

渭滨区林业管理站

13

19

渭滨区林政管理所

5

8

渭滨区木材检查站

10

15

渭滨区水利水保水产管理站

17

19

渭滨区河道管理站

13

14

渭滨区渭河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11

8


 五、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为1437.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37.37万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68.58万元,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派出所整建制划转。

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为1437.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37.37万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68.58万元,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派出所整建制划转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为1437.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37.37万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68.58万元,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派出所整建制划转。

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为1437.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37.37万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68.58万元,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派出所整建制划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37.37万元。较上年减少68.58万元,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派出所整建制划转。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102.3万元,较上年减少6.83万元,原因是森林公安派出所整建制划转。

(2)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7万元,较上年减少2.1万元,原因是调出一人。

(3)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58.1万元,与上年持平。

(4)行政运行(2130201)140.52万元,较上年减少10.47万元,原因是调出一人。

(5)林业事业机构(2130204)511.35万元,与上年持平

(6)林业防灾减灾(2130234)10万元,与上年持平

(7)其他林业支出(2130299)35.88万元,较上年减少10.99万元,原因是林业绿化资金预算减少。

(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0302)15万元,与上年持平。

(9)水利行业业务管理(2130304)12.5万元,较上年减少6万元,压缩经费支出。

(10)水利工程运行维护(2130306)107.06万元,较上年增加73.39万元,原因是增加石鼓水务站、高家水务站经费预算。

(11)水土保持(2130310)237.07万元,较上年增加16.14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整

(12)水资源节约管理与维护5万元,较上年增加5万元,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

(13)其他水利支出(2130399)195.59万元,交上年持平。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37.37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183.68万元,较上年减少62.64万元,原因是森林公安派出所整建制划转;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97.81万元,较上年减少25.51万元,原因是森林公安派出所整建制划转;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3)53.06万元,较上年增加25.32万元,原因是增加区级退耕还林补贴;

资本性支出(310)2.85万元,较上年减少3.75万元,原因是压缩办公设备购置。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37.37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183.68万元,较上年减少62.64万元,原因是森林公安派出所整建制划转;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97.81万元,较上年减少25.21万元,原因是森林公安派出所整建制划转;

机关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9))53.06万元,较上年增加25.32万元,原因是增加区级退耕还林补贴;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6)2.85万元,较上年减少3.75万元,原因是压缩办公设备购置。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中列示。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21 年“三公”经费等预算3.7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0.7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上年持平,维持车辆正常运行。

培训费2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100%),压缩培训费支出;

会议费0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公务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1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2.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2.85万元。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1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37.37万元。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继续实施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94.07万元,较上年增加3.27万元,主要是我局业务增加。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以上公开内容,均已通过保密审查及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

2021年宝鸡市渭滨区林业局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