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㈠部门主要职责
⑴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精准规划项目、精准安排资金、精准实施项目。
⑵承担扶贫开发项目管理责任。负责制定全区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发展、灾后扶贫、贫困村等项目规划与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⑶负责扶贫开发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分配方案拟定、报批。
⑷负责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识别、退出动态管理及扶贫开发统计、监测和信息宣传工作。
⑸协助有关部门对扶贫资金进行监管,组织开展扶贫资金使用监督检查。
⑹负责八个一批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组织开展信贷扶贫。
⑺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
⑻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㈡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渭滨区委办公室、渭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渭滨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宝渭办发(2019)73号),经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区人民政府批准了《宝鸡市渭滨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设立了渭滨区扶贫办,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内设办公室、督查股、信息股3个科室。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持续深化思想认识。结合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巩固脱贫成果的艰巨性,切实增强全区干部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迎难而上,主动担当,不断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2.持续保持攻坚态势。认真落实“不获全胜决不收兵”、“五级书记抓扶贫”和“四个不摘”要求,全面夯实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扎实开展遍访贫困对象行动,详实建立遍访台账和解决问题台账;同时,夯实各级帮扶责任,不松劲、不懈怠、不厌战,持续提振决战决胜的精气神,凝聚脱贫攻坚强大合力。
3.高质量完成减贫任务。及时制定剩余贫困人口脱贫计划,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A类低保户、五保户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兜底保障户,采取土地返还、嵌入发展主导产业或土地流转入股等方式,综合施策、重点帮扶,使其在享有政策性收入的基础上,增加土地红利和产业分红,切实提高兜底户收入,确保剩余215户、319名贫困人口高质量脱贫。
4.开展全面收官专项行动。对照《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和全区“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十大行动计划”,分别制定《全面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任务书和时间表。为全面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打好基础。
5.补齐补强短板弱项。认真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意见的各项任务,对贫困发生率相对较高、剩余脱贫任务相对较重的卒落村、中岩山等村分析研判,挂牌督战。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列出“补短”清单、压实“补短”责任,及时跟进“回头帮”,确保已脱贫对象可持续发展和长期稳定增收,夯实脱贫奔小康基础。加大对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提高脱贫工作成效。
6.推进产业脱贫提质增效行动。按照“镇有示范村、村有示范户”的思路,进一步修订完善区、镇、村产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中蜂、食用菌、蒲公英、花椒等特色产业,完善生产组织、投入保障、产销对接、风险防范机制,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直接受益水平。集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集体经济合作社专项提升行动,重点培育扶持一批在特色优势产业、乡村旅游等方面示范引领强的专业合作组织,在政策项目和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全面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加大龙头企业引进培育力度,积极推行“合作社+特色产业”“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模式,大力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与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优化组合,9月底前11个建档立卡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达到5万元以上。
7.推进就业创业稳定增收行动。建立健全“一对一”就业帮扶长效机制,根据贫困劳动力意愿,制定培训和招聘计划,坚持每月定期开展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发布各类培训和就业信息,推进就业岗位精准对接,实现“零就业”贫困家庭清零。加强11个已退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创业致富带头人。巩固发展“扶贫车间”,大力开展“巾帼扶贫”、残疾人扶贫等工作,持续强化就业扶贫。
8.推进易地搬迁安居乐业行动。建立农户住房安全动态监管体系,对全区所有农户住房安全进行核查鉴定,建立一般农户、贫困户住房安全跟踪管理台账,落实危房改造认定标准、信息公示要求,加强资金保障,保证危房改造质量,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措施落实,排查搬迁户产业就业状况,落实产业就业扶持措施,通过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公益性岗位托底就业和帮扶搬迁户发展产业,确保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9.推进教育扶贫阳光助学行动。及时排查掌握动态调整建档立卡适龄儿童底数,建立完善控辍保学台账,对学生就学情况进行动态监测,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就读信息准确、无失学辍学。实施关爱特殊困难儿童“春雨计划”,加大对疑似辍学学生的关爱力度,按政策要求落实各学段资助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就读信息准确、状态清晰,消除潜在失学、辍学因素。
10.推进健康扶贫贴心惠民行动。及时排查掌握农村人口参加新农合及大病保险底数,持续巩固建档立卡贫困户医保参保率,确保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合规医疗费用得到合理报销。继续做好全科医生签约服务,推进健康扶贫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报销工作,简化医保报销手续,切实减轻贫困患者垫资负担。继续强化健康扶贫政策宣传,积极开展控增防控“八大行动”,切实提高健康扶贫政策的知晓率和运用率。
11.推进兜底保障织网暖心行动。落实落细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保障政策,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兜底保障。创新低保认定方式,由“按标施保”向保障不同类别特殊群体的“按类施保”转变,由“整户施保”向“整户施保与单人施保”相结合转变,充分发挥兜底保障政策作用。重视“老、病、残”等特殊困难群体的脱贫,适时提高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供养等保障标准,积极落实社会救助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户到人。
12.推进扶贫资产规范管理行动。对2016年以来各级投入脱贫攻坚的资金形成的资产进行全面摸底,建立扶贫资产台账。按经营性扶贫资产、公益性扶贫资产和到户类扶贫资产进行分类,明晰资产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管权。完善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机制,原则上30%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70%用于分红。资产收益实行差异化分配,坚持按劳分配与按贫分配相结合,不搞平均主义,杜绝“一股了之”、“一分了之”。
13.推进金融扶贫持续跟进行动。对符合条件且有贷款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做到能贷尽贷,切实满足信贷需求。同时,严格规范贷款用途,精准用于贫困户发展产业,持续发挥扶贫小额信贷作用。加强规范管理和风险防控,建立完善风险监测预警和风险补偿机制,确保信贷资金用得好、可持续,巩固提升金融扶贫成果。
14.推进基础设施共管共享行动。按照农村基础设施“1+7”管理办法,完善以村为主权责明晰的管护责任体系、以贫困群众为主的管护队伍、以财政投入为主分级负担的投入机制、以政府规章为核心的日常管护制度,推动管护资金在区级统筹、管护人员在镇级统筹、管护事务在村级统筹。采取新建、改造、配套等措施,重点解决供水不正常、水量不足、季节性缺水、水质不达标等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加快农村通信网络建设,实现全区行政村宽带网络、手机信号全覆盖,全面消除一些偏远自然村组的网络信号盲区。加大电商培训力度,贫困户能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自产产品、购买生产生活资料,打造渭滨农产品电子商务品牌,统筹推进改厕、村庄清洁等专项治理行动,以整治脏乱差、管控污染源为重点,持续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15.推进组织领导长效推进行动。全面压实区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帮扶单位及帮扶责任人帮扶责任,打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最后一公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继续强化镇村党组织落实责任,推动行业部门细化脱贫攻坚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凝聚强大工作合力。
16.全面排查突出问题。聚焦11个建档立卡村和2016年以来1021户3236名已脱贫人口,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和“三落实”(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三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精准)等全面开展问题排查,及时查漏补缺,逐项对账销号,确保上半年全部整改到位。
17.建立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结合2019年中央专项巡视问题整改“回头看”,对2019年各类整改问题集中开展一次“六看”,对需要长期跟进的,明确阶段性目标,稳步推进,建立长期整改台账;对已经完成整改的,及时进行自查,坚持举一反三,进一步细化整改举措,确保整改实效。以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核查反馈问题为重点,统筹推进国务院扶贫办督查反馈、省市督查检查、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媒体暗访等各渠道发现的各类问题整改,以问题整改提升脱贫攻坚实效。
18.建全完善巩固脱贫成果防返贫机制。加大对已脱贫户中监测户和一般农户中边缘户的摸排力度,建立精准施策台账,及时综合研判,明确防返贫措施;同时,建立完善边缘户和脱贫监测户跟踪监管机制,注重日常动态监测,坚持行业信息比对,强化镇村一线帮扶,全面查漏补缺,巩固提升脱贫成效。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指导意见,研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加强对2020年以后解决相对贫困的目标任务、扶贫标准、工作对象、政策措施等的研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三是区脱贫办牵头,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各镇村负责,研究制定“十四五”时期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成果的实施意见,提早谋划研究接续推进减贫工作。
19.加大扶贫资金投入保障。继续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年内争取中省专项扶贫资金1400万元,区级预算安排财政配套资金1400万元,从农村水、电、路、通讯、医疗、人居环境、集体经济、产业发展等多个方面,加大项目资金配套力度,科学合理配置各项到村、到户资金,全力做好资金保障。按照省市脱贫攻坚项目库动态调整要求,完善区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严格落实扶贫资金公示公告制度,健全完善常态化资金监管机制,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资金的常态化监管,确保支出节奏均衡有序,坚决防止项目资金使用不精准等问题发生。开展扶贫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落实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设立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开展投诉受理和查处工作,切实发挥民主监督、社会监督作用,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防范机制。
20.加强建档立卡信息管理。强化建档立卡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信息服务功能,加强数据比对与分析,做到基础数据、致贫原因、脱贫措施、脱贫成效真实准确。完善贫困人口统计监测体系,做好贫困监测和建档立卡两套数据的衔接,对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一户一策”巩固提高计划进行动态管理,按季度对计划内容进行动态监测调整,落细落小攻击点位,使“一户一策”更加符合发展实际和群众意愿,确保帮扶工作实效。依托国家脱贫攻坚信息管理平台和省办大数据平台,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将行业扶贫信息数据及时准确录入,实现全区扶贫数据共建共享。
21.深入推进干部能力建设。制定扶贫系统干部培训计划,持续开展脱贫攻坚干部分级分类培训,年内对区镇村扶贫干部全部轮训一遍,提高扶贫干部精准扶贫工作能力。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选优配强“村支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探索推进“党支部+”发展模式,持续巩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成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证。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加强关心关爱,派强用好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尤其是对长期坚守扶贫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扶贫干部,在干部任用、职级晋升中优先提拔使用。
22.强化帮扶责任。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继续推行积分制管理,完善工作例会制度、考勤管理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强化暗访检查,督促驻村干部和帮扶干部履职尽责。同时,对工作松劲懈怠的镇村和部门及时提醒、督促纠正。二围绕巩固脱贫成果继续开展结对帮扶,村级“四支队伍”要坚持每季度至少遍访1次贫困户制度,帮扶干部要逐户对接落实扶贫政策措施,帮扶贫困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难题。同时,要围绕“三个精准”、“三个落实”、“三个保障”内容和要求,加大对“四支队伍”专题轮训,使“四支队伍”做到对基本情况、脱贫政策、工作措施和工作成效“一口清”。继续落实各镇党委定期听取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汇报工作月例会制度和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季通报、督查、点评制度,有包抓任务的区级部门主要领导要坚持每月深入定点帮扶村,分析形势、明确任务、强化措施、推进工作,切实巩固驻村帮扶工作基础。
23.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持续深化“双百工程”,做好与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的协调联络、对接服务,增强帮扶针对性,促进帮扶计划及时落地;深入推进医疗卫生帮扶,通过与辖区医院组建医联体、专科联盟等,推动帮扶责任落实;开展辖区企业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广泛动员更多企业参与扶贫帮扶,构建“大扶贫”格局。积极发动各类社会组织和驻区部队,发挥各自优势,参与助力脱贫攻坚。积极引导社会爱心人士、志愿者服务组织,发挥其在用工、资金、信息、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和专长,到村到户开展帮扶工作,提高帮扶工作精准度和有效性。广泛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和妇女投身脱贫攻坚,形成全社会助力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
24.深入实施消费扶贫。采取预算单位采购涉贫企业、合作社农副产品的政府采购模式、动员各级帮扶单位购买建档立卡户农副产品的模式、各类企业销售扶贫产品的市场主体参与模式、中国社会扶贫网销售扶贫产品的专项模式“四种模式”,促进农产品销售,带动贫困群众脱贫增收,拓展农产品市场空间和销售渠道。
25.开展常态化督导。加强对“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重点工作的专项督导,组织开展常态化约谈。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日常检查、专项监督、明察暗访和警示教育,将监督触角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解决帮扶走过场、责任心不强等突出问题。充分运用陕西省扶贫信息大数据平台和12317监督热线,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和群众举报,实现精准监督,及时查处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26.强化攻坚责任落实。全面压实区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帮扶单位及帮扶责任人帮扶责任,打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最后一公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继续强化区、镇党委统筹协调、区委书记一线总指挥和镇村党组织落实责任,推动行业部门细化脱贫攻坚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凝聚强大工作合力。建立动态监测防返贫工作机制,建立“六必访”制度,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
27.持续推进扶志扶智工作。继续推行“五三三”工作模式,加大“老人回家”后续工作力度,提高老人户脱贫质量。积极组建区摆脱思想贫困宣讲团和镇村扶贫政策宣讲队(组),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和形式,面对面讲清脱贫攻坚目标、讲清现行扶贫标准、讲清具体政策举措,让贫困群众知晓政策、熟悉政策,能更好地从参与政策落实中获得帮扶,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引导贫困群众树牢信心,摆脱贫困。加强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增强贫困群众“主人翁”意识,通过“爱心超市”等项目,引导贫困群众参与项目实施、管理,鼓励贫困群众积极参与公益劳动、道德评议等活动,通过设立“红黑榜”、挖掘脱贫典型等,激发脱贫内生动力、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实现物质和精神“双脱贫”。
28.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宣传总结。及时组织各专项工作组牵头部门、各镇村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先进典型,并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打造“渭滨扶贫”模式。深入总结我区老人户脱贫、户分“两类五型”等脱贫攻坚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宣传不同领域和不同类型的脱贫攻坚典型做法和典型人物,向上级主流媒体推送,广泛传播脱贫攻坚好故事。同时,在全区选树一批脱贫攻坚先进典型,推广一批脱贫攻坚典型事例,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发挥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示范引领作用。制定脱贫攻坚总结方案,系统梳理和总结提炼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脱贫攻坚成就经验,建立完善脱贫攻坚系统资料和档案,深入挖掘典型经验和脱贫攻坚案例,系统梳理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效,为建立共和国脱贫攻坚档案提供经验和案例。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拟变动情况 |
1 |
宝鸡市渭滨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员18人,其中:行政3人,事业4人,借调11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444.62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4.625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190.73万元,主要原因有区本级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额度减少;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444.62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44.625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190.73万元,主要原因是区本级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额度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44.62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4.625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190.73万元,主要原因是区本级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减少;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444.62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44.625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190.73万元,主要原因是区本级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额度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44.625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190.73万元,主要原因是区本级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额度减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44.6255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130501)37.4255万元,较上年减少5.38万元,原因是人员发生变化;
(2)生产发展(2130505)1400万元,较上年减少184万元,原因是2020年度专项扶贫资金减少;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4.4万元。较上年减少1.84万元,原因是人员发生变化;
⑷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2.8万元,较上年减少1.88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44.6255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40.0751万元,较上年减少3.16万元,原因是区扶贫办人员发生变化;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4.5144万元,较上年增加1.98万元,原因是人员发生变化;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0.036万元,较上年减少0.49万元,原因是2020年度科目做以调整。
其他支出(310)1400万元,较上年减少184万元,原因是2020年度专项扶贫资金减少;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44.6255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40.0751万元,较上年减少3.16万元,原因是区扶贫办人员发生变化;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4.5144万元,较上年增加1.98万元,原因是人员发生变化;
其他支出(503)1400万元,较上年减少184万元,原因是原因是2020年度专项扶贫资金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9)0.036万元,较上年减少0.49万元,原因是2020年度科目做以调整。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20年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其中: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公务接待费费0元,较上年无增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无运行维护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无经费预算,较上年无变化。
会议费预算支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培训费预算支出0元,较上年增加0元。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中列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44.6255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14万元,较上年无增加0.54万元,原因是扶贫工作业务量增加。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