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级纳入“一卡通”发放的财政补贴项目统计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四字简称 | 项目类型(生产类、生活类、保障类、补偿类、其他) | 补贴对象范围 | 补贴标准 | 资金来源(中央级、省级、市级、县级) | 归 口 处 室 |
业务部门 | 是否 公开 公示 |
应发放日期 | 是否通过“一卡通”兑付系统在省级录入预算指标 | 备注 | ||
1 | 农村危房改造 | 危房改造 | 保障类 | 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 C级维修户均1.5万元,D级危房改造户不低于3.9万元;市县根据分类指导标准,进一步细化分类补助标准。 | 中省市县 | 社会保障处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是 | 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 | 是 | |||
2 | 残疾军人抚恤金 | 残疾抚恤 | 生活类 | 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的残疾抚恤金 | 一级 | 因战 | 116270元/年、人 | 中央 |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否 | 按月发放 | 是 | ||
因公 | 111560元/年、人 | |||||||||||||
因病 | 106900元/年、人 | |||||||||||||
二级 | 因战 | 105220元/年、人 | ||||||||||||
因公 | 98770元/年、人 | |||||||||||||
因病 | 94190元/年、人 | |||||||||||||
三级 | 因战 | 92320元/年、人 | ||||||||||||
因公 | 85970元/年、人 | |||||||||||||
因病 | 79770元/年、人 | |||||||||||||
四级 | 因战 | 75670元/年、人 | ||||||||||||
因公 | 67680元/年、人 | |||||||||||||
因病 | 61620元/年、人 | |||||||||||||
五级 | 因战 | 59100元/年、人 | ||||||||||||
因公 | 51200元/年、人 | |||||||||||||
因病 | 47110元/年、人 | |||||||||||||
六级 | 因战 | 46170元/年、人 | ||||||||||||
因公 | 43290元/年、人 | |||||||||||||
因病 | 36230元/年、人 | |||||||||||||
七级 | 因战 | 34780元/年、人 | ||||||||||||
因公 | 30840元/年、人 | |||||||||||||
八级 | 因战 | 21960元/年、人 | ||||||||||||
因公 | 19910元/年、人 | |||||||||||||
九级 | 因战 | 18240元/年、人 | ||||||||||||
因公 | 14510元/年、人 | |||||||||||||
十级 | 因战 | 12810元/年、人 | ||||||||||||
因公 | 10850元/年、人 | |||||||||||||
3 | 三属定期抚恤金 | 三属抚恤 | 生活类 | 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 烈属 | 36910元/年、人 | 中央 | 否 | 按月发放 | 是 | ||||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 31410元/年、人 | |||||||||||||
病故军人遗属 | 29280元/年、人 | |||||||||||||
4 | 二红生活补助 | 二红补助 | 生活类 | 二红生活补助 |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 | 80620元/年、人 | 中央 | 否 | 按月发放 | 本区暂无此情况 | ||||
红军失散人员 | 36370元/年、人 | |||||||||||||
5 | 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 | 复员军人 | 生活类 | 在乡复员军人 | 抗日战争时期入伍 | 2032元/月、人 | 中省市 | 否 | 按月发放 | 是 | ||||
其他时期入伍 | 1972元/月、人 | 中省市县 | ||||||||||||
6 | 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生活补助 | 退役军人 | 生活类 | 带病回乡退役军人 | 790元/月、人 | 中省县 | 否 | 按月发放 | 是 | |||||
7 | 参战退役军人生活补助 | 参战补助 | 生活类 | 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军人。 | 800元/月、人 | 中省 | 否 | 按月发放 | 是 | |||||
8 | 涉核人员生活补助 | 涉核补助 | 生活类 | 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和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含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 | 800元/月、人 | 中省 | 否 | 按月发放 | 是 | |||||
9 | 部分烈士子女生活补助 | 烈子补助 | 生活类 | 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 | 1290元/月、人 | 中省市县 | 否 | 按月发放 | 是 | |||||
10 | 部分农村籍退役 士兵生活补助 |
士兵补助 | 生活类 | 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 83.7元/月、人 | 中省市县 | 否 | 按月发放 | 是 | |||||
11 | 建国前老党员补助 | 党员补助 | 生活类 | 新中国成立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 | 1937.7.7——1945.9.2入党 | 880元/月、人 | 中省 | 省委组织部 | 否 | 按月发放 | 本区暂无此情况 | |||
1945.9.3——1949.9.30入党 | 795元/月、人 | |||||||||||||
12 | 城市低保对象补助 | 城市低保 | 生活类 | 城乡低保对象 | 城市低保标准:662元/人·月 | 中省市县 | 民政厅 | 是 | 按月发放 | 是 | ||||
13 | 农村低保对象补助 | 农村低保 | 生活类 | 城乡低保对象 | 农村低保标准:5964元/人·年,实行分档发放。A档495元/人·月,B档425元/人·月,C档355元/人·月。 | 中省市县 | 是 | 按月发放 | 是 | |||||
14 | 城市分散供养的 特困人员补助 |
城市特困 | 生活类 | 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 基本生活费标准为:861元/人·月; 照料护理费标准为:一档,全护理470元/人·月,二档,半护理280元/人·月,三档,全自理190元/人·月. |
中省市县 | 是 | 按月发放 | 本区暂时无此类人员 | |||||
15 | 农村分散供养的 特困人员补助 |
农村特困 | 生活类 | 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 基本生活费标准为:7764元/人·年; 照料护理费标准为:一档,全护理470元/人·月,二档,半护理280元/人·月,三档,全自理190元/人·月. |
中省市县 | 是 | 按月发放 | 是 | |||||
16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残疾人费 | 生活类 | 困难残疾人 | 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每人每月60元。 | 省市县 | 是 | 每月底前 | 是 | |||||
17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残疾护理 | 生活类 | 重度残疾人 | 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2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 | 省市县 | 是 | 每月底前 | 是 | |||||
18 | 分散供养的孤儿 基本生活补贴 |
孤儿补贴 | 生活类 | 分散供养的孤儿 | 分散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000元。 | 中省市县 | 否 | 按月发放 | 是 | |||||
19 | 城市低保边缘家庭补助 | 城市低边 | 生活类 | 城乡低保边缘家庭 | 各地自行确定 | 中省市县 | 是 | 由市县确定 | 本区暂无此情况 | |||||
20 | 农村低保边缘家庭补助 | 农村低边 | 生活类 | 城乡低保边缘家庭 | 各地自行确定 | 中省市县 | 是 | 由市县确定 | ||||||
21 |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 | 奖励扶助 | 生活类 |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及独女户 | 100元/人、月 | 中省市县 | 省卫生 健康委 |
是 | 12月31日前 | 是 | ||||
22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 | 特别扶助 | 生活类 | 伤残对象 | 560元/人、月 | 中省市县 | 是 | 12月31日前 | 是 | |||||
死亡对象 | 690元/人、月 | 中省市县 | 是 | 12月31日前 | 是 | |||||||||
死亡对象60岁以上 | 1100元/人、月 | 中省市县 | 是 | 12月31日前 | 是 | |||||||||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三级 | 260元/人、月 | 中省市县 | 是 | 12月31日前 | 是 | |||||||||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二级 | 390元/人、月 | 中省市县 | 是 | 12月31日前 | 是 | |||||||||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一级 | 520元/人、月 | 中省市县 | 是 | 12月31日前 | 是 | |||||||||
23 | 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 | 高龄补贴 | 生活类 | 凡具有陕西省户籍,70-79岁发放标准 | 50元/人、月 | 省市县 | 是 | 按月发放 | 是 | |||||
凡具有陕西省户籍,80-89岁发放标准 | 100元/人、月 | 省市县 | 是 | 按月发放 | 是 | |||||||||
凡具有陕西省户籍,90-99岁发放标准 | 200元/人、月 | 省级 | 是 | 按月发放 | 是 | |||||||||
凡具有陕西省户籍,100岁以上发放标准 | 400元/人、月 | 省市级 | 是 | 按月发放 | 是 | |||||||||
24 | 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 | 自主创业 | 保障类 |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处于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和创业意向或已经创业且需要帮助的残疾人。 | (1)残疾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取得法定证件、依法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创业人员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对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并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一年以上,从事种养殖及农产品加工业(村镇级证明运营一年以上)的自主创业残疾人,给予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5000元。 (3)符合以下四种任意一条,给予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5000元: 在国际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奖牌的残疾人选手;在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两名的残疾人选手;在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第一名的残疾人选手;获得省级以上“自强模范”称号的残疾人。 |
省级资金 | 综合处 | 省残联 | 是 | 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 是 | |||
25 | 残联专职委员工作补贴 | 残委补贴 | 保障类 | 2023年在岗的残联专职委员 | 西安市50元/人/月,其他市(区)120元/人/月 | 省级资金 | 省残联 | 是 | 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 是 | ||||
26 | 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 | 租赁补贴 | 保障类 | 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 由各市县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确定 补助标准分单人户和多人户。 标准: 1.单人户:100元/人.月;2.多人户:80元/人.月。 | 中省资金 | 省住建厅 | 是 | 按月发放 | 是 | ||||
27 |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 | 新轮退耕 | 补偿类 | 退耕还林还草农户 | 还林任务实施的第一年500元/亩、第三年300元/亩、第五年400元/亩;还草任务实施第一年450元/亩、第三年400元/亩。 | 中央级 | 资环处 | 省林业局 | 是 | 县级部门核查后 | 本区暂无此情况 | |||
28 |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 | 退耕延长 | 补偿类 | 退耕还林还草农户 | 100元/亩/年 | 中央级 | 省林业局 | 是 | 县级部门核查后 | |||||
29 | 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 | 国公益林 | 补偿类 | 国家级公益林的所有者或经营者 | 16元/亩/年 | 中央级 | 省林业局 | 是 | 12月底前 | 是 | ||||
30 | 地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 | 省公益林 | 补偿类 | 地方公益林的所有者和经营者 | 4.75元/亩/年 | 省级 | 省林业局 | 是 | 12月底前 | 是 | ||||
31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耕地地力 | 生产类 | 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 关中70元/亩;陕南60元/亩;陕北50元/亩 | 中省 | 农 业 农 村 处 |
省农业农村厅 | 是 | 6月30日前 | 是 | |||
32 | 农机购置补贴 | 农机购置 | 生产类 | 省域内从事农业生产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 定额补贴 | 中省 | 是 | 12月31日前 | 是 | |||||
33 | 水库移民后扶直补资金 | 水库移民 | 生活类 | 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 | 600元/人/年 | 中央 | 省水利厅 | 是 | 一季度之前发放完毕 | 是 | ||||
34 | 村干部补贴 | 村干补贴 | 保障类 | 村干部 | 村支书、村主任最低2000-2300元/月;一肩挑的最低2500-3000元/月;其他为村支书的40%-60%。 | 省市县 | 省委组织部 | 是 | 按月发放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