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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保障房审核公示名单

信息来源: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2-07-01 08:19:05

渭滨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登记人员经社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住建局三级审核,共有30户通过审核。现将本区审核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2年07月01日至07月05日(共5天)。

对以下公示人员,请广大市民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渭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

举报电话:0917-3128523

2022年07月01日

附:宝鸡市渭滨区保障房审核公示名单

1、张宏斌,男,为我区经二路街道经一路社区外来务工人员,已婚,无自有住房,家庭2人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2、陈博丽,女,为我区经二路街道新民路社区外来务工人员,已婚,无自有住房,家庭2人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3、肖烈秀,女,为我区经二路街道新建路社区外来务工人员,丧偶,无自有住房,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4、杨艳,女,为我区经二路街道新民路社区外来务工人员,离婚,无自有住房,家庭2人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5、王欢,女,为我区经二路街道新宝路社区外来务工人员,已婚,无自有住房,家庭4人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6、张静,女,为我区经二路街道渭工路社区外来务工人员,离婚,无自有住房,家庭2人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7、韩丽洋,女,为我区经二路街道新渭路社区外来务工人员,未婚,无自有住房,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8、张金东,男,为我区经二路街道新渭路社区外来务工人员,已婚,无自有住房,家庭3人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9、胡红涛,男,为我区经二路街道新渭路社区外来务工人员,离婚,无自有住房,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10、严旭,男,为我区经二路街道新渭路社区外来务工人员,未婚,无自有住房,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11、杜丰瑜,男,为我区经二路街道经一路社区居民,已婚,无自有住房,家庭3人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12、李新平,男,为我区经二路街道新渭路社区外来务工人员,已婚,无自有住房,家庭4人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13、郭军奎,男,为我区姜谭路街道宝管社区外来务工人员,离婚,无自有住房,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14、连小辉,男,为我区姜谭路街道姜谭路东社区外来务工人员,已婚,无自有住房,家庭2人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15、吴亚利,女,为我区神农镇峪泉村社区外来务工人员,离婚,无自有住房,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16、侯玉兰,女,为我区石鼓镇相家庄村社区外来务工人员,已婚,无自有住房,家庭3人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17、谢小居,女,为我区石鼓镇赵家庄社区居民,离婚,无自有住房,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18、何媛媛,女,为我区石鼓镇石坝河社区外来务工人员,离婚,无自有住房,家庭2人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19、何博,男,为我区石鼓镇党家村社区居民,已婚,无自有住房,家庭3人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20、陈宝平,男,为我区石鼓镇党家村社区外来务工人员,已婚,无自有住房,家庭4人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21、蒋军强,男,为我区石鼓镇党家村社区外来务工人员,离婚,无自有住房,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22、石伟,男,为我区石鼓镇党家村社区外来务工人员,已婚,无自有住房,家庭4人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23、李菊连,女,为我区石鼓镇石咀头社区外来务工人员,已婚,无自有住房,家庭4人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24、高利利,女,为我区石鼓镇石咀头社区外来务工人员,已婚,无自有住房,家庭3人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25、强亚敏,女,为我区清姜街道马路街社区外来务工人员,未婚,无自有住房,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26、李雪,女,为我区清姜街道烽火社区居民,离婚,无自有住房,家庭2人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27、甄润辉,男,为我区清姜街道宝成社区居民,未婚,无自有住房,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28、刘爱丽,女,为我区桥南街道龙山路社区外来务工人员,已婚,无自有住房,家庭4人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29、赵龙龙,男,为我区桥南街道火炬路社区外来务工人员,已婚,无自有住房,家庭3人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30、赵爱娟,女,为我区桥南街道火炬路社区外来务工人员,离婚,无自有住房,家庭2人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