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登记人员经社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住建局三级审核,共有21户通过审核。现将本区审核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2年09月01日至09月05日(共5天)。
对以下公示人员,请广大市民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渭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
举报电话:0917-3128523
2022年09月01日
附:宝鸡市渭滨区保障房审核公示名单
1、孙皞,男,为我区经二路新宝路社区外来务工人员,未婚,无自有住房,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2、王宝玉,男,为我区经二路街道新建路社区居民,未婚,无自有住房,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3、张彩俊,女,为我区经二路街道新建路社区居民,离婚,无自有住房,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4、邢永安,男,为我区经二路街道新宝路社区居民,已婚,无自有住房,家庭2人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5、王鹤,男,为我区经二路街道新宝路社区居民,已婚,无自有住房,家庭4人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6、陈盼,男,为我区经二路街道新宝路社区居民,未婚,无自有住房,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7、胥小利,女,为我区经二路街道新宝路社区外来务工人员,离婚,无自有住房,家庭2人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8、刘志强,男,为我区经二路街道新民路社区外来务工人员,已婚,无自有住房,家庭3人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9、刘建平,男,为我区经二路街道渭工路社区外来务工人员,已婚,无自有住房,家庭3人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10、张玲,女,为我区经二路街道渭工路社区居民,离婚,无自有住房,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11、刘利祥,男,为我区经二路街道经一路社区居民,离婚,无自有住房,家庭2人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12、杨亚平,女,为我区经二路街道经一路社区外来务工人员,已婚,无自有住房,家庭4人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13、师浩然,男,为我区桥南街道中滩路社区居民,离婚,无自有住房,收入符合廉租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廉租住房一套。
14、岳永萍,女,为我区桥南街道宝光路社区居民,离婚,无自有住房,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15、蒋永钢,男,为我区经二路街道渭工路社区居民,离婚,无自有住房,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16、苏银富,男,为我区神农镇峪泉社区外来务工人员,已婚,无自有住房,家庭3人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17、王转芳,女,为我区桥南街道龙山路社区外来务工人员,已婚,无自有住房,家庭4人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18、李志良,男,为我区桥南街道龙山路社区外来务工人员,已婚,无自有住房,家庭4人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19、杨新梅,女,为我区桥南街道英达路社区外来务工人员,已婚,无自有住房,家庭4人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20、孙应录,男,为我区石鼓镇党家村外来务工人员,已婚,无自有住房,家庭3人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
21、王志军,男,为我区经二路街道新民路社区外来务工人员,已婚。无自有住房,家庭3人收入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申请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