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渭滨分局关于在信息公开平台公示渭滨区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的报告

信息来源: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发布时间: 2022-03-30 15:26:57

渭滨区人民政府:

    按照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推进2020年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用发〔2020〕8号)文件要求,渭滨区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工作成果,已于2021年5月顺利通过陕西省国土空间勘测规划院审查验收。该成果主要应用于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涉及农村集体农用地(耕地)租赁承包流转,集体建设用地(经国土地资源管理部门依法核发《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上市交易(在国家指导性文件的指引下进行),为乡村振兴和农村产业化规模经营提供科学合理的价格指导依据。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现报请区政府审查同意后并在渭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此成果进行公示。

 

附件:陕西省国土空间勘测规划院关于《渭滨区2019年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及《渭滨区2019年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审查意见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渭滨分局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