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渭滨区以“清单式”督查推动工作落实提质增效

信息来源: 渭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11-06 15:20:00

督查工作是推动决策落实、提升行政效能、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渭滨区政府督查室在省市督查机构的精心指导下,紧扣“五优”城区升级版建设目标,创新构建“一张清单管到底”机制,通过任务设置精准化、督查机制系统化、结果运用实效化,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系统集成,精准发力,以“清单管理”统领全局

渭滨区大力弘扬“实干实绩”精神,坚持一切工作具体化、具体工作项目化、项目管理清单化,全面构建“工作方案+行动计划+任务清单”模式。一是聚焦中心,确保重点“零遗漏”。针对以往督查任务来源分散、标准不一、导致督查重心受到干扰等问题,渭滨区将市政府工作报告涉区任务、区政府工作报告、省市区重点项目册、市区政府领导重点关注事项等年度中心工作系统梳理、整合去重、科学归类,最终形成涵盖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民生保障等关键领域的《2025年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共330项。同时根据市区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动态更新调整,确保督查范围始终紧扣中心工作,精准服务发展大局。二是健全机制,明确责任“零缺位”。严格实行“区长负总责、分管副区长抓节点、单位主要领导抓落实”的三级责任体系,明确每项任务季度节点目标、进度要求、责任单位及具体责任人,推动工作部署从“定性描述”向“定量标准”转变,实现“干什么、谁来干、何时干、干成什么标准”全要素明晰化,让各责任单位一目了然、心中有数。三是一单贯穿,效能提升“零误差”。区政府明确将清单作为全区督查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总牵引,实行“对单收账”机制,覆盖任务下达、过程跟踪、进度反馈,到问题协调、销号验收全流程,有效杜绝了政出多门、标准不一、重复督查等问题。今年以来,渭滨区督查检查压减25%,基层负担切实减轻,督查工作的规范性、权威性和工作效率同步提升。

二、优化方式,主动作为,以“机制创新”保障落实

围绕清单任务落地落实,着力构建“标准统一、运行高效”的督查执行机制,推动督查工作从“被动收账”向“主动管控”升级。一是规范流程,确保运行“零偏差”。坚持“月度分析、季度通报、年度总结”的定期反馈机制,确立“收集进展-现场核实-形成通报”的标准化督办流程,对清单任务整体推进情况、亮点成效及存在问题进行深度分析,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并印发各责任单位,营造比学赶超、激励后进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已印发季度通报3期,推动30项任务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二是多措并举,推动落实“零滞后”。综合运用“‘四不两直’、联合督查、督帮一体”等多种手段,推动政策落实、提升政府效能。针对城乡环境整治等工作,运用“四不两直”督查,发现河沟、房前屋后死角脏乱等16项问题,立即反馈相关单位,均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围绕第十三届宝鸡市文化旅游节筹备工作,连续3天深入旅游节活动筹备现场,及时掌握筹备进度,与部门“同题共答”,现场协调场地布置、外围环境保障等多项工作,最终保障活动顺利开幕;涉及安全生产、扬尘治理等督查时间紧迫、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工作,联合部门专业人员联合督查,确保企业按期整改到位。三是滚动通报,定期反馈“零盲区”。形成“督查发现问题-精准反馈报告-分级协调联动-限时解决销号”的完整闭环。定期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向仍未整改到位的单位下发《提醒函》督促其限期整改,并详细了解问题的堵点、难点,涉及多部门的,协调会商解决;仍解决不了的,督促牵头部门报请区级分管领导或上级部门明确解决路径、压实责任直至解决销号。截至目前,下发《提醒函》15份,有效化解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各类重难点问题30余项。

三、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成果转化”提升效能

渭滨区始终坚持“督查是手段、落实是关键、发展是目的”的工作理念,着力推动督查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实现从“解决一件事”到“解决一类事”的深化。一是以督促谋,决策参考“零时差”。将督查中掌握的“原汁原味”的基层实情、项目建设梗阻等问题进行深度梳理分析,形成高质量《督查专报》呈报区委、区政府。不仅报进度,更侧重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使督查成果成为领导掌握全局、研判风险、优化决策的第一手资料,真正发挥“以督辅政”的参谋助手作用。今年以来,围绕项目建设、河长制落实、森林防火等形成分析建议类专报11期,为工作推进提供了关键依据。二是以督促改,系统治理“零重复”。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督查中反复出现、具有共性的典型问题,深入剖析其背后的制度性、机制性根源。督促相关单位不仅就事论事完成整改,要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三是以督促优,自我革新“零停滞”。坚持将督查实践作为检验和优化督查工作自身效能的最佳途径。定期复盘已完成的督查任务,评估督查方式、流程设置、标准把握的实际效果。针对发现的督查方向不准、评价标准不一致等问题,及时调整督查方向、统一评价尺度,实现了“在督查中学习督查、在落实中改进落实”的自我革新闭环。

下一步,渭滨区将进一步深化机制创新,积极探索大数据赋能,不断提升督查工作的精准度和时效性,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