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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调整2025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 渭滨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5-04-21 09:00:00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全面落实项目信息公开和资金公示制度,现将渭滨区调整2025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宝渭财农发〔2025〕44号)安排分配公示如下:

一、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情况

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情况

石鼓镇人民政府:140万元(智能日光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神农镇人民政府:70万元(茹家庄村柴胡产业发展项目)

调整至

高家镇人民政府:140万元(智能日光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八鱼镇人民政府:70万元(智能日光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2.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情况

马营镇人民政府:80万元(下沟村“千万工程”示范创建项目)

调整至

高家镇人民政府:80万元(胡家山村水毁挡土墙建设项目)

二、公示期

长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监督单位

渭滨区财政局     渭滨区农业农村局

四、监督电话

受理人:武睿哲

联系电话:12317    0917-3253936     0917-3128380

附件:1.渭滨区调整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指标明细表

        2.渭滨区调整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指标明细表

                           

                                                                               渭滨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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