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天台山管委会、姜谭经开区管委会,区级有关部门:
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2025年2月13日16时发布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通知,同步终止Ⅲ级应急响应。我区同步发布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通知,同步终止Ⅲ级应急响应。请各镇(街道)、天台山管委会、姜谭经开区管委会,区级有关部门继续关注污染形势变化,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污染源管控,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在应急响应终止后按照相关要求,对本轮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于2025年2月18日前形成报告上报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邮箱:wbqdqb@163.com)。
渭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