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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和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信息来源: 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 2025-02-13 16:25:36

镇(街道天台山管委会、姜谭经开区管委会,级有关部门

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202521316时发布解除重污染天气色预警通知,同步终止级应急响应。我区同步发布解除重污染天气色预警通知,同步终止级应急响应街道天台山管委会、姜谭经开区管委会,级有关部门继续关注污染形势变化,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污染源管控,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在应急响应终止后按照相关要求,对本轮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于2025218日前形成报告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邮箱:wbqdqb@163.com)

渭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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