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现对渭滨区黄峪灾后重建集中供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渭滨区黄峪灾后重建集中供水工程
建设地点:宝鸡市渭滨区神农镇黄峪沟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灾后重建项目,主要任务是通过新建取水口、新建净水厂、新建或更换输配水管线等工程措施,解决渭滨区神农镇竹园沟村、益门堡村、邵家山村、茹家庄村等4个行政村17个村民小组人饮供水问题,工程供水规模为210m3/d。工程取水点位于清姜河右岸一级支流黄峪沟上游,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7°6′7.913″,北纬34°16′48.646″。水厂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7°5′54.551″,北纬34°17′9.444″。新建或更换输配水管道全长约8.3km。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宝鸡市渭滨区水利水保工作站
通讯地址:宝鸡市渭滨区滨河大道1号石鼓园小区农业大院
联系电话:0917-2313276
联系人:帖工
电子邮箱:wbqsbz2023@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陕西中环众合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曲江大道中海紫御华府24栋1单元3403室
联系电话:156 3497 9374
联系人:李工
电子邮箱:163884712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交意见:
(1)拨打联系电话,可以是建设单位联系电话,也可以是受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电话。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第四条中的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六、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宝鸡市渭滨区水利水保工作站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