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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审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日期: 2019-08-27 信息来源: 审计局
信息来源: 审计局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渭滨区审计局是区人民政府对全区财政、财务收支活动依法行使审计监督的职能部门。其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政策、法规、准则;负责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镇街财政决算情况,区级部门、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和决算,政府部门管理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基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等进行审计监督,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协助执法执纪部门查办经济案件,并为各级领导提供行政决策方面的审计信息报告。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及追赶超越目标完成情况跟踪审计,服务追赶超越。

2.以促进财税体制改革为目标,加强财政“同级审”。

3.以防范地方政府金融风险为目的,开展政府性债务审计。

4.突出中心,助力精准扶贫。

5.实施民生专项资金审计,促进改善基本民生。

6.认真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7.加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提高财政资金安全及效益。

8.加大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力度,强化了主要领导责任。

9.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加强了生态文明建设。

10.围绕中心,按时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审计项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下级单位,部门决算仅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行政编制9人,实有人员9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5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收、支总体情况及与上年对比情况

2018年决算总收入165.95万元,较2017年决算总收入312.71万元减少46.93%,主要为特定事项工作经费减少。2018年决算总支出184.62万元,较2017年决算总支出280.21万元减少34.11%,主要为特定事项工作经费减少。

2.收入总计165.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95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支出总计184.62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3.99万元。主要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一些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3万元,主要为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与上年对比情况。

201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5.95万元,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3.71万元减少45.36%,主要为特定事项工作经费减少。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62万元,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36万元减少27.42%,主要为特定事项工作经费减少。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金额184.62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3.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3万元。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金额184.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9.92万元,公用经费34.70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决算“三公”经费支出0.0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7万元,主要是接待上级检查工作支出,共接待1批次12人。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 “三公”经费支出减少0.15万元,下降46.67%,原因是规范支出行为,减少浪费。

2. 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培训费支出0.17万元,较上年2.61万元减少2.44万元,主要是外出业务学习费用减少。

3. 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明确了评价对象、组织实施方案和指标体系,将工作量化处理,逐项对标,其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5.95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70万元,较上年88.70万元减少54万元,减少60.88%,主要是由于特定事项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末,本部门无车辆和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以上公开内容,均已通过保密审查及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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