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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日期: 2019-08-27 信息来源: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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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

1.按照省、市有关机关后勤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研究拟定区级机关后勤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的规划、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根据国家关于国有资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研究拟定中心管理的国有资产的规章制度和办法,并监督执行;

3.负责区级机关办公用房的管理、维修和调整工作;

4.负责管理区级机关的车辆资产。负责区级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计划、配备、更新、购置、维修及燃油供给;负责办理区级机关车辆的保险和报废等工作;负责制定车辆管理办法并负责监管实施;

5.负责区政府授权管理的机关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6.负责区机关大院的水、电、暖、消防、道路等基础设施、设备的管理、服务保障、维修及养护工作;

7.负责区机关大院的安全保卫、文印、环境卫生、绿化美化、餐饮等后勤工作;

8.负责我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

9.完成上级或领导安排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我中心将继续围绕本单位职责开展工作,重点将放在公务用车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及维修改造;区行政中心绿化、美化、物业、通讯保障、水电暖保障、维修、餐厅等后勤事务及费用管理;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区机关文化建设;领导干部周转用房管理等方面。

三、部门算单位构成

2018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比上年增减0个,分类说明如下:

项目

数量

比上年增减

变动原因说明

    

 1

 0


一、按单位基本性质




    行政单位




    事业单位

 1

 0


    其他




二、按执行会计制度




    行政单位




事业单位(含行业)

 1

 0


    民间非营利组织




    企业




三、按单位预算级次




    一级预算单位

 1

 0


    二级预算单位




    三级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按照区编办发〔2013〕37号文件要求,组建宝鸡市渭滨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50名,其中领导职务3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办公室、后勤保障股、资产管理股三个股室。年初及年末实际在职人员16名(事业编制16人,本年无增减),退休人员2名已转至区养老中心管理。

 

、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总收、支情况。

2018年决算总收、支2944.4万元,同比去年决算总收、支增长33.29%,主要为新增办公楼在建工程专项经费。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2944.40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69.62万元,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474.78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支出总计2944.40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6.9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2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4.00万元。

4)年末结转和结余1244.10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69.62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0.31万元,同比去年决算总支1646.09万元,增长3.29%,主要为新增在建工程专项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0.3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6.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275.9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93.4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82.59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算拨款收支。

(三)2018“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当年预算101.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2.0万元、公务车辆购置费4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0万元。2018年“三公”经决算支出38.61万元,其中公务出国费0万元、公务接待0.9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70万元,比预算节支62.39万元,节支率为61.8%。上年决算 “三公”经费支出29.49万元,其中公务出国费0万元、公务接待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09万元。同比上年“三公”经费增加9.12万元,增长比例为30.92%,原因是我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91万元,全中心接待9批,共59人,主要用于省外相关部门来我中心交流学习接待工作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70万元,公务用车共17辆,主要用于保障全区公务用车出行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过路费、保险费支出。

2、培训费0.30万元,比上年支出0.75万元减少0.45万元,减幅150%,主要用于中心人员各类业务培训支出。

3、会议费13.25万元,比上年增长100%,本年度新增专项会议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明确了评价对象、组织实施方案和指标体系,将工作量化处理,逐项对标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626.92万元,较上年547.72万元,增加了79.20万元,增幅为14.46%,基本属于平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879.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63.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816.4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9辆,财政供养车辆17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套。2018年当年无购置车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以上公开内容,均已通过保密审查及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


机关事务2018年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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