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公示(2人)
发布日期:
2023-06-21
信息来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宝鸡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宝市财办社〔2021〕6号)文件精神,李春花等2人首次创业,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且在创业后7-12个月内提出申请,经审核,李春花、刘志德符合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现将申请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渭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公示日期:2023年6月21日—2023年6月27日
联系电话:0917-3218427
附:渭滨区申请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6月份).docx
渭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