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等文件精神,我区组织编制的《宝鸡市渭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成果已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将批复情况及公开版成果面向社会进行长期公开。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可联系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渭滨分局,联系方式0917-3128817。
附件1: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宝鸡市渭滨区等12个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批复.pdf
附件2:宝鸡市渭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开版.pdf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渭滨分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