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宝鸡市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小作坊开展监督抽检,共抽检50批次,合格48批次,不合格2批次,检测项目详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共抽检50批次,合格48批次,不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宝鸡市渭滨区清姜东二路14号宝仪市场5号门面房, 宝鸡市渭滨区壮壮家麻花店(个体工商户)生产的麻花,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宝鸡市渭滨区神农镇峪泉村二组150号,宝鸡市渭滨区峪泉村岳先生糕点店生产的红豆面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启动了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
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