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26号
近期,宝鸡市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组织了抽检,共抽检78批次,合格75批次,不合格3批次,检测项目详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共抽检78批次,合格75批次,不合格3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街道办事处经一路社区经一路266号一楼门面宝鸡市渭滨区万众聚美超市销售的小红花生米(生),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街道办事处经一路社区经一路266号一楼门面宝鸡市渭滨区万众聚美超市销售的大白沙花生米(生),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3、宝鸡市渭滨区桥南街道办事处公园路社区公园路9号门面房宝鸡市渭滨区果鲜达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启动了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宝鸡市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