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有关要求,做好我区各级预算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主体及渠道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由各预算单位负责公开,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执行情况公示”栏目公开。
二、公开内容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包括本部门(单位)年度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金额及占比,以及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预留份额措施、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及合同公告网址链接)等。
三、公开时间及方式
区级各级预算单位应于每年6月底前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开本部门、单位上一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
四、工作要求
做好政府采购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开是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重要举措,也是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区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进一步强化预算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完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认真组织所属预算单位做好本部门、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开。我局将适时对区级预算单位和区级预算单位2022年政府采购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对未按照要求进行公开的预算单位进行通报、约谈,确保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有效落实。
附件:预算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操作手册
宝鸡市渭滨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