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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5年一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 渭滨区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4-11 11:15:0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持续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省市关于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管相关要求,区政府办对一季度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政务信息报送情况。共报送政务信息390篇,区政府网站采用66篇,“渭滨发布”微信公众号采用54篇,向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上报31篇。区市场监管局、经二路办信息质量较高。

2.区政府网站维护情况。区政府网站发布法定主动公开类、重点领域类政府信息254条,专题专栏类政府信息227条,报送信息审签单391个。区发改局责任栏目保障规范及时。

3.网民舆情办理情况。区长信箱受理群众来信19件,其中咨询建议类13件,交办部门调查办理类6件,均按时办结,办结率100%。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4件,均按时办结,办结率100%。石鼓镇区长信箱信件办理及时高效。

4.政务新媒体管理情况。在全国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备案的10个政务新媒体,共发布各类信息1136条,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495条。区人社局政务新媒体运营规范、更新及时。

二、存在问题

1.政府网站栏目内容审查不严。区行政审批局负责的政务服务网频繁出现办事指南要素不准确、服务不实用问题,被市级通报,其中公安分局、区住建局部分事项办事指南项存在申请材料样表为空或空表为图片下载后无法编辑问题;区卫健局部分事项实施机构(科室)未明确具体业务科室;区林业局部分事项存在办理流程图中涉及需要材料提交,但在申请材料模块未明确材料具体要求。区财政局负责的“财政预决算栏目”中,区统建局、区数据局未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审签程序,上网信息出现严重政治词汇表述错误,区财政局整改报告未按要求报送。

2.政务信息报送工作重视不够。部分单位缺乏主动报送信息的意识,特别是在信息内容上,经验总结类信息匮乏,意见建议类信息不足,无法为上级部门提供足够的信息支撑。八鱼镇、马营镇政务信息报送为零。

3.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落实不到位。部分单位在起草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文件时,未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步的“三同步”要求,导致政策解读稿起草滞后,影响文件审签流程和政策解读质效。

4.政务新媒体运营质量不高。部分单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水平不高、主题策划不精、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区行政审批局开办的“渭您服务”视频号多次严重逾期,更新频次不达标;“渭您服务”微信订阅号信息发布质量、数量较去年下滑明显,原创信息较少。

三、工作要求

1.健全制度体系,压实全链条责任。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府网站栏目保障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编审分离”“读网纠错”等要求,在政策制定、文件审签、服务实施等环节设置公开节点,规范政府信息“制作-审核-发布-更新”全流程,加强日常巡检、动态监控和问题整改,做到链接有效、更新及时、内容准确。

2.注重经验总结,加大政务信息报送。进一步增强政务信息报送的主动性和敏锐性,主动挖掘有价值的信息线索,及时提炼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总结类信息,同时围绕中心工作和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研分析,积极提出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第一时间进行报送。

3.强化政策解读,推动政策高效落地。坚持“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步”原则,政策性文件出台前,起草部门要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增进社会共识,引导社会预期;政策性文件公布时,要同步组织开展多元化解读,及时全面阐释政策;政策性文件执行过程中,要密切跟踪执行效果,关注网络舆情,有针对性地释疑解惑,推动政策高效落地实施。

4.严格监管职责,规范运营政务新媒体。各开设政务新媒体单位要健全工作机制,树立精品意识,对功能相近、多平台重复开设、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清理整合,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坚决关停无力维护的政务新媒体。要加强转载发布工作,及时转载指定的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原则上应从稿件首发平台转载,对稿件全面核校后予以发布。

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本次通报内容,及时查漏补缺,抓好整改落实。被通报单位于4月17日前将整改报告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区政府办(区行政中心211室)。

附件:1.2025年一季度政务信息报送统计表

      2.2025年一季度区政府网站栏目保障统计表

      3.2025年一季度网民留言办理统计表

      4.2025年一季度政务新媒体监测情况统计表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0日